按照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市、区检察院由原来的系统内巡察改由市委统一巡察。经市委决定,组织开展六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5个巡察组分别对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龙岗区人民检察院、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坪山区人民检察院等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截至1月4日,六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进驻已全部完成。
近日,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市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中央巡视工作新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通报有关任务安排,市委各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波同志参加了有关巡察工作动员会。
张波同志强调,要充分认识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紧扣检察机关职能责任,着力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推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有章有法、有板有眼、有力有效做好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努力为深圳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各巡察组组长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次对市、区检察院集中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检察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坚决拥护市委的决定,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诚恳接受监督检查、坚决服从巡察安排、全面如实反映情况,与市委巡察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据了解,本轮巡察时间为1月上旬至2月上旬。巡察期间设联系电话和邮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29日。(记者 黄子芸 通讯员 深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