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党组关于七届市委第六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0-17   来源:廉洁深圳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9日至8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科技创新局党组开展了七届市委第六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2023年9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科技创新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巡察是发现问题,整改是解决问题。2023年9月20日,局党组组织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巡察意见反馈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确保巡察整改有力有序推进。

  (二)坚持高位推动。局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通过党组会、专题会、调度会,随时掌握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于重要事项单独听取情况汇报,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部署调整,严把整改方向,不断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各项机制,推动整改工作按计划进行,确保高质量按时限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三)坚持标本兼治。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剖析回应,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提出针对性系统性整改落实举措,既立足当前又注重长远,确保整改达到“问题改了、病因除了、漏洞堵了”的总体效果。

  (四)坚持压实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各自负责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督促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改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安排机关纪委督办,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执行到位。

  (五)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党组会议题,专门听取整改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严格实行工作台账制和整改销号制,落实具体责任人,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针对短期问题坚持立行立改;针对长期问题、复杂问题,制定具体办法,跟踪督办、限时完成。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第一部分 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召开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历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2018年以来历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举一反三,继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的第一议题、常设议题、长期主题,除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外,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等方面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确保局党组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及时性。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20+8”重大产业集群建设工作落实落地。局党组高度重视,传达学习有关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未来产业的文件精神,研究审议有关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措施。市区联动深入开展调研,根据各区发展意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重新梳理未来产业空间布局。聚焦“卡脖子”领域的关键节点,围绕“20+8”产业部署,开展“央地协同”攻关,支持深圳创新主体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合成生物部市联动专项。鼓励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立创新联合体。实施深圳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科技布局开展资助,结合各核心承载区发展特色,市区联动组织实施合成生物、光载信息专项。

  2.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统筹管理。全局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出“切大块、办大事”“按目标定任务、按任务配资源”等改革思路,并草拟有关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工作方案。局长专题会多次研究科技研发资金预算安排,强调科技研发资金应更加聚焦重点。

  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牵头抓总力度。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管理,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原因,从源头上找症结,从制度层面找举措,修订印发相关议事规则及议事清单,将科技研发资金操作规程、业务指南、项目处置等重大事项全部纳入党组会议事范围,进一步明确党组会审议科技计划、政府采购等事项的议事范围,健全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并督促局内相关部门严格按要求执行,切实做到立行立改。

  三是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督力度。局党组强化采购流程各环节责任落实,全程紧盯、全面指导、全力协调,建立督办机制,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由局党组成员督办修订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着力打造阳光、规范的采购管理体系,以“三重一大”为抓手,采购程序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是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对机关事业单位职责及科技计划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分析梳理,结合工作实际,以机构改革及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调整为契机,根据国家和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进一步厘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关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职责范围。

  (二)关于强化履行专项资金主管监管责任,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方面

  1.优化专项资金设立,完善政策指南

  一是明确各类专项资金的资助范围和定位。2024年可持续发展专项并入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重点聚焦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应用示范,不单独设置基础研究和软科学方向课题,避免交叉重复。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请指南中明确提出限项要求。举一反三,系统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对在实施过程中类型接近的项目进行整合优化,使科技计划构建更加科学合理。

  二是修订完善相关操作规程。为进一步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水平和实施成效,我局组织相关处室(单位)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在细化业务衔接、优化业务流程上下功夫。截至目前,24类科技计划均已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予以印发实施。通过本次巡察整改,我局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管理更加规范。

  三是保持制度与专项资金设立同步同频。加强对当前和未来的科技计划实施进行战略预判,在编制和修订长效管理制度过程中,秉持前瞻性思维,提前布局,争取制度的制定与专项资金设立同步推进,避免出现政策空档期,确保专项资金按计划拨付,为科技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2.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科技扶持政策兑现

  一是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测算。加强对专项预算工作的培训,积极了解创新主体科研需求;对往年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梳理,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科学测算,合理安排预算,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发布2024年度预算编制通知,开展内部培训,要求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预算编报工作,强化编报要求,提高编制水平。细化年度科技研发资金预算申报表,并提供预算编制标准,对预算需求进行精准测算,尽量避免预算调整的情形发生。

  二是加快预算资金支出进度。提前谋划,进一步完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通报机制,逐月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对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逐个研究,深入剖析,加快行政审批进度,提高审批效率,同时优化流程,为资金拨付按下“快进键”。

  3.加强资助项目审核把关

  一是强化失信失常企业及失真项目的审核监督。为进一步强化拟资助项目审核与监管力度,我局不断深化征信核查系统的构建与完善工作,在形式审查、计划立项、资金拨付等三个关键环节开展征信核查,力求实现项目审核流程全方位、深层次把控,确保每一环节都严谨细致、准确无误。

  二是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监管。强化对人员到岗、资金使用及项目研发进度的跟踪。在立项前做好对人员到岗资料审核把关,确保项目单位及团队按照合同约定推进项目实施。认真梳理项目管理办法、验收管理办法、科技计划申请指南等文件,在我局业务系统新增弹窗提醒功能,对指标验收标准及材料要求予以细化解释,提高申请人申报端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减少理解偏差。

  三是加强国家和省项目配套资助管理。为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流程,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确保国家与省项目配套资助的精准性与有效性,我局修订印发国家和省项目配套资助管理办法,新修订的办法要求除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或者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有明确地方财政配套要求的项目外,其他国家和省项目需验收通过后申请配套。

  4.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一是提升科研院所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组织高校代表召开专题会,要求各高校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督促科研机构按时序进度加强资金使用。建立长效机制,要求科研机构委托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同时督导机构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审核,持续对上年度的沉淀资金进行核减,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二是强化研究机构专项资金使用监管。认真梳理日常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强化审计监督,开展基础研究机构等周期建设评估,对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针对巡察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机构运行,提升建设成效,加强规范财务管理,督促研究机构做好资产台账管理。

  5.加强项目合同管理

  为强化合同指标与申报指标的一致性审核,我局修订项目申请指南,要求将申请书提出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指标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细化合同审核工作,严格审核项目合同书和申报书的一致性。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合同审核,在科技管理业务系统中开发科技重大专项的业务系统合同书与申请书比对功能,并持续开展优化工作。在部分项目申报系统中增加指标验收标准及材料,增加弹窗提醒,提高申报端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减少理解偏差;深化项目监理服务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全流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6.健全专家库建设,完善评审管理

  一是优化在库专家结构。为持续提升科技评审工作的专业性与公正性,我局积极开展科技评审专家库信息更新及扩容工作,长期向社会征集各领域专家,不断扩大专家储备,优化在库专家结构。后续将持续做好专家库建设,通过强化专家征集和管理工作,不断优化各领域在库专家比例结构。

  二是加强专家邀约管理。业务系统专家自动邀约功能发布上线,利用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实现项目申报和专家入库端数据强校验。专家遴选功能优化开发并发布上线,通过优化专家注册地、专家回避、专家遴选优先级等遴选条件,提升系统自动搜索专家准确度。

  三是建立专家评审质量评价考核机制。为引导专家端正评审行为,评审现场建立精细化专家管理机制,一方面落实专家正面、负面、回避等行为记录,实时反馈专家行为信息,另一方面开展专家和答辩单位满意度调查,收集评审工作相关意见建议,积极研究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

  7.加强项目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

  一是加强中期评估。为进一步完善中期评估工作,在项目合同书中增加“中期考核指标”内容,要求项目设定可考核可量化的中期指标,使中期评估有据可依。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操作指引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并在项目监督服务工作中对已开展中期评估的项目进行抽查。

  二是加强项目成果的验收审核把关。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工作,进一步要求专家组加强验收审核把关,尤其是针对项目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的相关性,同时在验收专家承诺书中增加相关内容。修改验收申请书承诺书模板,增加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成果相关性的承诺,通过宣传等不断引导科研人员建立负责任的研究行为规范。

  三是加强对项目合同指标验收审核把关。认真梳理国家、省和市有关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确认在验收评价中采用综合评价,不唯论文、专利指标方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加强验收审核把关,要求在验收工作开始前,增加政策宣讲环节,进一步要求专家组加强验收审核把关,注重对项目成果的数量、质量和成果审核。

  四是加强对逾期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压实项目管理责任。在我局面向重点单位的验收情况通报中,要求单位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各项目团队按时提交验收申请。堵住管理漏洞,开展源头治理。修订印发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有关管理办法,加入“对逾期项目,主管部门及时终止”相关条款。同时,在我局内部建立常态化督促提醒机制,对超期项目及时予以终止。

  8.提升审计质量

  一是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审计报告质量。为确保审计工作高效准确,我局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前加强复核,并制定局内审计指引,规范审计流程,围绕审计报告中反映费用支出内容的合规性、真实性、关联性等方面,明确费用投入审核通用规范,细化规范事后项目审计。

  二是提升审计报告准确性。从制度上确保经费支出合规合理,项目承担单位不得使用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支付专项资金,禁止将负面清单内的项目纳入审核范围。研究制定项目审计要点,从细化费用支出类别、明确费用支出时间等方面完善,严格按照审计要点开展项目专项审计工作。

  9.强化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健全绩效评价制度。修改完善科技研发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结合审计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深度分析挖掘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建议。建立健全科技计划绩效自评工作机制,起草关于开展市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遴选科技计划,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是持续优化管理和服务,助力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建立过程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过程监理,督促提升科研机构规范化运作水平,确保过程管理的精细化、高效化与可持续发展。加强对科研机构的走访和服务,有效协调解决科研机构发展诉求,推动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

  三是充分发挥软科学对科技决策的支撑作用。在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指南中扩大软科学选题范围,围绕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四链融合、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等市委、市政府及我局重点工作凝练选题,将进一步强化软科学研究对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支持,为市委、市政府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方面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扩大软科学项目的成果运用范围。

  (三)关于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做好专项资金管理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

  1.坚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形势,研究提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警示教育,召开全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书记为全体人员讲授廉政党课,全面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强化节前廉洁提醒,节前组织各党支部进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持续深入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加强监督管理,堵塞漏洞,以巡视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结束后,制定修订多项制度,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大大降低了专项资金领域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

  二是加强机关纪委纪检监察力量,提升履职能力。结合机构改革,将机关纪委设置在负责项目监督的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加强对人和事的统一监督。在资金申报审核环节,常态化开展“科研诚信+征信核查”工作;审批发放环节,做好拟资助单位的科研诚信和征信复核工作;项目在研阶段,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监督工作。加强机关纪委建设,轮训事业单位纪检干部,增强纪检监察力量,建立机关纪委、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协同监督矩阵,延伸机关纪委监督触角。进一步对纪检干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执纪执法能力。建立信访分类、协同研判机制,建立机关纪委定期排查信访案件机制,发现可能涉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线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工作流程处置。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信访举报处理。明确《信访工作条例》关于信访件办理的时效要求,要求全局上下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及时开展信访核查工作。建立专项资金的信访、投诉、申诉件台账,每月定期对专项资金信访台账信息进行筛查,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各个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的信访渠道监督。建立信访台账定期检查制度,对信访事项等后续处置情况持续予以关注和督促,确保及时办结。

  2.加强专项资金审计服务采购管理

  围绕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开展修订,优化完善8条细则,制作询价通知书、邀标函、采购需求等8类模板,加强对采购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查、督促检查,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发动,严肃抓好采购管理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及日常监督。开展纪律教育进支部活动,制定纪律教育学习月方案,要求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在《廉洁承诺书》中增加相应条款。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通过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教育党员干部树牢廉洁底线。

  二是加大非法中介打击力度。要求申报企业申报我局财政资金前必须签署《廉洁告知书》。紧盯风险点精准施策,认真贯彻落实我局有关加大非法中介打击力度的文件,通过明示要求、解读宣传、申报便利、严格审查、专家管理、评审监督、教育防范、责任追究等多措并举,全链条阻断利益输送通道。加强信息技术手段运用,发现申请项目是通过中介申报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按相关流程予以处理。

  (四)关于持续加强巡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力度方面

  加强审计问题整改

  一是建立超期项目清理制度。梳理科研诚信异常名录中涉科研诚信问题人员加入专家库审核标准。在入库审核时联动科研诚信异常名录自动提醒待审核专家存在科研诚信异常情况。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市科技计划超期项目清理操作指引,规定撤销、终止均采用行政决定书的形式,送达后6个月仍未退款的,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尽早推动追缴的司法程序。

  二是落实评审专家回避机制。局党组成员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会,专题研究评审专家回避机制,明确“应回避不回避”行为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研究梳理我局专家库科研诚信审核标准,明确标准及处理方式,并在业务系统中实现相关功能,可实现专家入库审核时联动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并自动提醒待审核专家存在科研诚信异常情况,形成“严控专家库入库审核”-“在库专家异常提醒”的双保险机制。通过此次巡察整改,进一步规范我局专家库管理,确保被我局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人员在申请入库时,不出现误审、错审、漏审。

  第二部分 有关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强化理论武装,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20+8”产业强化顶层制度建设

  局党组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时效性。召开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财经委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历次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确保局党组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及时性。聚焦“20+8”重点产业集群,编制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未来产业行动计划,重点发展合成生物、光载信息、智能机器人、细胞与基因、脑科学与脑机工程、深地深海、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等八大未来产业。

  (二)关于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更加精准有效方面

  1.完善资金各环节的管理,持续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效率

  优化项目申报,简化业务系统项目申请书中“单位基本情况、单位财务状况和单位科研活动情况”等填报内容,完成业务系统模块开发,减轻企业申报负担。完善资金拨付管理,要求资助计划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内,将经费拨付至资助单位。完善项目评审管理,科学合理制定评审执行计划,优化评审工作流程,确保评审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完善验收管理,简化申请材料,不再要求提交实施总结报告,取消验收整改程序,并将补充材料时间从10日延长至30日,进一步保证验收质量,并对存疑项目及时组织复核研究。

  2.修改完善有关政策文件,细化相关申报条件

  完善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牵头印发我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明确未来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实现路径和任务清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全方位打造创新之城。修订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和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优化资金监管,通过实行科技研发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科技研发资金使用禁止性行为,引导项目单位规范使用科技研发资金。

  3.深化预算管理,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合理安排专项资金预算规模

  持续推进预算管理精细化,预算编制过程中积极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提供预算编制依据、测算标准及绩效目标。市财政局已审批通过并下达2024年“一下”预算控制数,已编细编实“二上”预算明细,预算草案已报市财政局审核并经人大审议通过执行。

  4.优化专家评审制度建设

  局党组不断优化科技研发项目专家评审管理体系,加强专家评审制度建设,优化完善评审系统,强化专家库的组织管理。印发市科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市科技项目评审管理过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市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回避”处置机制、市科技项目评审档案管理规程等多项项目评审制度,加强评审组织的全流程管理和操作规范。推进优化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项目分组、项目匹配、导出项目分组清单、专家登录等功能,在入库审核时联动科研诚信异常名录自动提醒待审核专家存在科研诚信异常情况。长期向社会征集各领域专家。及时记录专家参评异常行为,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专家按规定取消专家资格。

  5.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遴选机制,落实责任追溯制度

  研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遴选机制、回避机制等工作举措。在近期采购的项目委托审计服务中,已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遴选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将按照我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科技计划项目审计采用采购框架协议方式采购。我局完善购买服务合同,增加条款“经内部质量控制部门复核无误后方可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进一步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

  6.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组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评价和总结,及时调整并优化专项资金管理

  不断完善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监督体系建设,总结提出优化建议。探索科研诚信风险预警模型,进一步加强征信工作在科技领域的运用。逐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目前,我局已在局内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对科技计划体系深度分析,对标绩效目标不断研究提升举措,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后续每年度将常态化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

  (三)关于强化政治引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聚焦“关键少数”,深入开展集中教育。局党组集中学习《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等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根本任务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挖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关键少数”示范带头、党组成员以上率下,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党支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抓严管、守土尽责,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系统梳理全局廉政风险点,形成各党支部廉政风险点梳理及防控措施清单;紧盯专项资金廉政风险点,组织全局在编干部签订《廉洁承诺书》;在申请指南中加入《廉洁告知书》内容,要求申报主体在业务系统申报项目时签署,引导申报主体自觉戴上严守廉洁纪律的“紧箍咒”。紧盯专项资金使用审批、评审管理、资金监管等风险防控重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廉政监督员监督机制,召开廉政监督员工作座谈会,邀请廉政监督员参与重大项目评审监督工作。

  3.配齐配强专职纪检干部力量,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根据市纪委监委及督导组要求,配备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同时,以纪检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我局纪检干部执纪执法能力。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各环节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有效监督,通过局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邀请派驻组领导做廉政教育、机关纪委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多种方式,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全局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杜绝违法违纪和腐败案件的发生。

  (四)关于强化主体责任,高标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方面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上一轮巡视巡察反馈意见、近年审计整改和本次巡察一体整改,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分工,局党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分别为各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举措,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巡察意见反馈会。会议结束后,局党组立即组织研究梳理巡察反馈问题,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形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立行立改情况的报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并将近年巡视、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纳入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方案,和本轮巡察发现问题一体整改。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局上下深刻认识到这次巡察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行动、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严格实行工作台账制和整改销号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事事有人盯,件件有人管,切实推动巡察问题有效整改;截至目前,本次专项巡察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优化技术攻关计划体系和管理机制,拟定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探索“市区联动、专项-项目、业主制”等方式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优化基础研究体系,修订印发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增设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和创新生态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察整改不断向纵深发展,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钉钉子的精神坚持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把巡察整改期间形成的优良作风保持好、把巡察整改的工作方法运用好、把持续整改的任务完成好,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学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有组织地开展三类基础研究,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支撑和未来产业前沿引领作用,以科技创新带动新质生产力为抓手,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全方位打造创新之城。

  (二)进一步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专题学习省委、市委重要会议、批示精神,调度工作进展,研究推进举措,进一步完善工作格局和办理机制。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不懈抓班子,从严从实管队伍,坚决扛起专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全力以赴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大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要求一贯到底、落实到位,全面提升科技系统干部队伍的精气神。

  (三)切实履行科技创新工作主管部门责任,多措并举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照专项巡察整改的问题和建议,调度进展情况,逐项督促落实,将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全方位提升科研机构、科研资金、科技项目、科技人才的管理能力。对照巡察整改要求,主动开展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回头看”,持续巩固深化工作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举一反三、久久为功,推动健全机制、堵塞漏洞,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成果全面体现。

  (四)强化科技创新工作的顶层设计,采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方式用好整改成果

  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杜绝问题再次发生。持续优化调整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构建布局合理、定位科学、机制灵活的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提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能。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流程,健全以专家论证遴选为主的立项机制,持续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成果评价改革,加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监督体系建设,加大专项资金监督,更加高效配置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在增强科技实力、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全面加强科技监督,实现负责任的创新。

  (五)优化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服务产业科技创新的能力

  聚焦“20+8”产业集群,发挥企业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中的压舱石作用。优化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性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已成立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建立基于科学问题属性分类的资助导向。通过财政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科技领军企业、社会组织等力量联合支持长周期基础研究,成立校企联合实验室开展科技重大攻关。设立深圳市科技创新种子基金,完善产业全链条基金体系,构建强劲活跃的创新链、自主可控的产业链、充沛多元的资金链、开放高效的人才链,为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0月17日至11月16日。

  联系电话:88102094;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5045(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邮政编码:518035;电子邮箱:huangsl@sticmail.sz.gov.cn。

  中共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党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