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七届市委第六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0-17   来源:廉洁深圳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9日至8月1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开展了七届市委第六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2023年9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严密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明确要求、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2024年4月,局领导班子召开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检视,深入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

  (二)建立工作机制。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办重难点问题,其他局领导带头抓好各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巡察整改调度机制,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的通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制,坚持台账管理、挂账销号。

  (三)坚持统筹推进。坚持把巡察组向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向局党组班子的反馈意见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与省委巡视整改、主题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等活动结合起来,做到齐头并进、逐一落实。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牢牢抓住深层次瓶颈问题,从制度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完善一系列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不断促进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 始终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一是建立了“五学联动”机制,坚持两个“第一时间”原则,第一时间通过网上权威发布、公文系统等渠道,收集学习内容,形成学习清单,实施台账化管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传达学习。打造“专题学+集中学”“线上+线下”“领学+自学”的多维度学习模式,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精神等内容及时纳入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研究我局关于高质量发展、放宽市场准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贯彻落实举措。

  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修订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加大知识产权海外维权项目的资助力度。通过知识产权创新座谈会、政策法规解读培训等公开活动,了解企业在海外维权方面的痛点、难点,加强专项资金政策宣贯与指导。印发了《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深圳分中心作用,持续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与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质量、标准、农业等领域的专项资金使用,强化对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的政策支持,调整优化资金分配结构,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牵头修订《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突出“创新”要素,构建“培育—评定—推广”工作机制,更好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的发展需求,示范带动企业和其他组织高质量发展。

  四是深入推进专项资金重构改革。根据市财政部门关于专项资金重构改革有关工作方案,积极做好我局专项资金重构改革。改革预算编制方式,推动专项资金预算编早编细。严格按照统一部署,以“没有项目资助清单、不得列支预算”为原则,提前谋划,将专项资金预算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专项资金的预算细化率达到90%以上。

  2. 局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对职责不清、衔接不畅等环节进行全面复盘检视,查漏补缺、压实责任,确保执行党组学习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等工作严谨、规范、科学。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实行双向审核把关机制,厘清局党组会、局务会职责边界,确保凡属“三重一大”议题,全部经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全局党组织书记、人事干部培训会议,进一步提升组工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提高组织工作质量。

  二是加快已申报农业领域专项资金政策兑现进程。局党组加强农业产业发展意识,局党组会、局务会及时研究农业产业发展问题。推进符合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资助条件但尚未资助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针对2022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农业高新技术、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制定了资助方案,目前已完成支付。

  三是加快推进新政策的出台。参照省农业厅相关做法,借鉴广州、上海、珠海等地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工作经验,已修订完善《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修订印发《农业发展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全覆盖情况调查,2023年对全市2022年度198家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的跟踪调查统计,掌握经营底数。建立龙头企业逐级申报及定期监测机制,2023年,组织开展了国家、省和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监测工作,共收集127家企业相关资料,实地监测走访46家企业,推荐3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29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四是加大知识产权重大项目推进力度。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管理和进度监控制度。对上级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项目,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和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和绩效评估,做好进度监控。项目申请提前验收的,为保障实施质量,实施期不应低于合同期的一半。

  (二)关于履行专项资金主管监管责任,提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效率效益方面

  1. 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一是科学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印发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专项资金(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做好各领域专项资金项目储备,严格按照市财政部门关于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跨年度错配要求,精准编制2024年度专项资金预算。2024年,我局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全部细化至具体项目和补贴对象,项目细化率100%,年初预算下达后即组织资金拨付。落实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做好全口径部门预算管理。

  二是加强中央资金预算执行。强化项目调研论证,结合我市实际,加强产业摸排和政策宣贯工作。充分发挥局专项资金监管小组在项目立项、实施及验收阶段全过程监督作用,规范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付进度。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核定项目11个,2023年部门预算已完成支付,截至2023年12月,各项目工程已总体完成。

  2. 着力提高资金审批效率

  一是加快政策兑现。知识产权、质量、标准、农业标准领域已精简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申报指南和内部审核流程。知识产权领域在修订印发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中,精简对申报主体的考察流程,取消知识产权领域评审制项目实地考察环节,同时全面简化申请人在申报环节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证照关联,知识产权领域核准制项目已全面对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完成业务相关的证照信息核验(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主体证照、民间团体主体证照)。推动社保信息数据调用接口成功接入专项资金系统并有效运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下,实现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对专利相关数据的自动校验功能。

  3. 加强第三方管理

  一是禁止中介违规代理申报。全面核查中介人员和中介机构违规代理申报问题。知识产权、标准、农业等领域均对中介违规代理申报作出禁止性规定。申报单位、专业机构、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等在专项资金的申请、评审、使用过程中,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协助骗取专项资金等情形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是组织有关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和各辖区局,对委托服务项目开展自查,加强对委托服务项目第三方社会组织的审核,防止社会组织利益固化,防范廉政风险。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连续委托服务规定年限,发现项目绩效不达要求、履约能力低等情况,坚决予以更换。举一反三,强化监督,对我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近3年机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督促其完善管理机制、提升人员风险意识,及时消除隐患。修订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特定情形下,同一项目同一供应商最长连续服务年限。

  4. 提高评审专家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统一大专家库。制定专项资金专家库管理办法,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办法、统一抽选规则、统一流程,内含各专业、各领域的子专家库。扩大专家库征集范围,吸纳更多国家以及省级的高精尖专家入库,真正提高专家评审质量水平。

  二是科学合理抽取专家。标准领域积极扩充专家库人数,在专家库现有专家346人基础上,新征集并完成公示第六批专家160人,可供选择更多,提高评审质量。修订印发了深圳标准专家库管理办法,规范了专家库管理体系、专家要求和申请程序、专家的权利与义务、专家库使用、监督管理等内容。开展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增补工作,经过公开征集、资格审核、研究审议、网上公示等程序,增补专家104人,进一步提升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整体质量。

  三是严把审核复核环节。标准领域对专家评分情形划分,明确所有验收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专家之间分数差异较大的,提醒专家评审小组合议。知识产权领域建立项目验收时部分专家出具“不通过”意见的复核和处理机制,切实提升项目质量。规范项目验收专家意见不一致时的争议解决制度。经复核,与合同任务不相符的项目,直接不予通过;符合合同约定的项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专家出具通过意见方可通过验收。

  5. 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一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学习培训,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推动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严格落实绩效评价与监控制度,加强绩效目标动态管理,按要求做好2022、2023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与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项目管理的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完善绩效评价量化指标。已增加2023年标准领域绩效目标中的量化指标数量,明确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资助数量、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项目资助数量、深圳标准认证系列项目资助数量等13个量化指标,同时对质量、时效、社会效益等指标进行具体化,绩效评价指标更加细化完善。

  三是提高绩效评价报告质量。加强对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并对2022年标准领域专项资金重新开展绩效评价。科学制定我局2024年预算绩效工作方案,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统筹规划。优化第三方服务机构选取方式,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过程跟进,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报告质量。

  6. 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合同管理规范。采用合同类管理的资助项目,及时与项目的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明确验收要求、完成时限等,申报单位按合同约定期限向我局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得到有效监管。

  二是严把第三方审计报告质量。加强对实施专项资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要求实施合同类项目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报告质量承诺书,承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结论客观、准确,进一步提升报告质量。规范使用审计报告,要求对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要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查验,已报备的审计报告方可使用。制定2024年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审计计划,统筹安排年度审计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审计时间和审计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并加强审计工作过程跟进,确保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是重点加强对申报企业缴纳社保情况的审核。知识产权领域,在审查环节对申报主体的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核查,存在明显异常情形的,予以重点关注和甄别。推动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社保查询功能建设,完成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审批系统与社保信息的对接调用。农业领域,在开展的项目评审或审计流程中增加设置核查项目申请单位缴纳社保基本情况,对社保缴纳情况存在明显异常情形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重点关注。标准领域,在印发的《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标准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中明确了需提供有关社保缴纳材料的规定。

  7. 充分发挥专项资金资助效应

  一是提高专项资金产出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取消专利申请及授权阶段资助,强化高质量导向,优化资金分配,加大对于后期专利转化、行政保护及公共服务的扶持力度,鼓励专利产业化,提升资助“含金量”。持续发挥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的正向引导和激励作用,支持“20+8”产业等领域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标准产出数量。

  二是提高课题研究成果质量。组织课题承担单位按要求开展查重整改。坚持把课题研究成果质量放在第一位,在评审环节提醒评审专家加强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的审核。明确要求课题研究报告需在权威性、安全性较高的查重平台进行查重。查重率较高的,应在事中资助项目的验收环节以及事后资助项目的评审环节提醒专家关注其原创性,从严把握。对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严格对科技成果的审核把关要求,增加了项目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应签署《科研成果真实性承诺书》等相关规定。

  三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对农贸市场开展现场摸排登记,完善已申领市级补贴经费的农贸市场清单台账,2024年至2026年每年开展两次摸排工作。建立健全指导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步骤。指导相关部门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严格按工作流程做好农贸市场退出审核。结合实际,督促各辖区局长期做好对市场经营单位的摸排和督导。

  (三)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方面

  1.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站位、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暨纪检能力提升培训班,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讲授党风廉政专题党课。组织全局纪检干部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二是主动靠前监督。全面梳理专项资金业务流程和各环节风险点,并调研借鉴其他专项资金主管部门经验,推进我局专项资金管理“1+N”制度体系建设。印发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专项资金监管小组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专项资金监管小组的职责、组织架构、审核事项及流程,充分发挥监管小组靠前监督作用,对各领域专项资金政策文件、年度实施计划和资助方案等进行审核,实现专项资金进行全流程、全方位监管。印发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加强专项资金机制监督、廉政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进一步筑牢专项资金安全防线。

  三是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修订完善我局监督执纪工作制度,以规范监督执纪和检举控告工作为主线,明确市局、直属单位和辖区局以及事业单位、监管所“三级一体”监督体系职责定位,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强化对监督执纪权力的制约,加强我局各级纪检部门正规化建设。制定处理检举控告办理工作规程,规范检举控告信访件处理流程,实施检举控告信访件分级分类核查机制,充分发挥“三级一体”监督体系作用。

  2. 严实工作作风

  一是规范市长质量奖评审。牵头修订《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针对市长质量奖改革事项及奖项指标申请事宜加强与人社部门沟通。组织专家开展多轮研讨,配套修订评审管理规范和评奖标准,确保市长质量奖评审符合规范。

  二是限定服务外包内容。抓实抓牢主责主业,标准领域针对服务外包内容,修改《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辅助服务项目委托合同》,限定第三方辅助事项,强化本部门主责主业落实。同时,重新设置招投标服务支撑单位,限定其辅助功能事项。

  三是简化企业申报流程。对拟发布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进行梳理,严把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审核关,确保程序规范、设置合理。针对“免申即享”项目,已认定的奖励企业无需申报,不发布申报指南,减轻企业申报负担。

  3. 加强个人事项申报管理

  加强填报辅导指引,编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应知应会手册》,提升填报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建立实施公职人员经商办企预警拦截机制,在登记注册前端对我局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商办企进行预警拦截,实现源头防范,推动“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转变。

  (四)关于巡察和审计、财会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 优化专项资金资助结构比例

  通过修订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政策,进一步压缩核准制项目投入资金占比,从顶层设计上优化资金分配结构,减少一般性资助占比,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海外维权、专利导航、知识产权金融等项目的扶持力度。

  2. 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专项抽查

  按照不同领域专项资金全覆盖、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全覆盖、不同招标方式全覆盖要求,对专项资金领域第三方服务项目进行专项抽查审计,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审计整改,强化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领域第三方服务工作。

  3. 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针对巡察和审计、财会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制,挂图作战、对账销号、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4. 突出整改成效

  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服务情况开展了自查清理,对服务期限即将到期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纳入预警,提醒做好第三方服务机构到期更换工作。印发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特定情形下第三方机构服务年限。合理设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包含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及时进行调整优化。建立统一大专家库,规范专家抽取、专家评审等环节,不断提升专家库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和市场监管领域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深圳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等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上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奋力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开创新局面。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强基工程”为总抓手,以“作风提升年”为主线,深入实施强基工程“1+4”方案,一体推进党的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五学联动”机制,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真正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经济思想,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将专项资金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担当作为、守正创新,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以深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等重大国家战略为契机,引领深圳市场监管事业先行示范、走在前列。

  (二)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在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在深圳市场监管领域落细落实。多维赋能新质生产力,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深度参与国家质量强链专项项目,实施我市重点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完善产业高质量发展“灵渠”模式,支撑产业建圈强链。强化标准引领创新,大力推动低空经济、“超充之城”、电化学储能、车网互动等新兴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健全全链条保护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保护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营造市场监管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时刻保持清醒坚定,强化思想自觉,坚持问题导向,严明纪律要求,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打造市场监管廉洁文化品牌,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严格日常监督,结合市场监管系统垂直管理特点,持续推进“三级一体”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凝聚上下一体监督合力。全面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阶段廉政风险防控,深化源头治理,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精准发力靶向监督。

  (四)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治理效能。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坚持解决问题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立足治标、着眼治本,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突出建章立制,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突破口,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刀刃向内,全面进行大排查、大扫除、大治理。持续发力、常态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对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统筹抓好巡视巡察整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整治、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党纪学习教育等工作,推动整改成效转化为市场监管工作治理效能,助力深圳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0月17日至11月16日。

  联系电话:83070069;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市场监管局督查处,邮政编码518000;电子邮箱:dcc@mail.amr.sz.gov.cn。

  中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