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7-25   来源:廉洁深圳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6月2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联合会)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联合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院(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行动,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体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院(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了5次党组会和13次领导班子碰头会,认真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全院(联)思想一致、步调一致、行动一致。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院(联)党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院(联)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院(联)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各阶段重点工作。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任务;其他分管负责同志各负其责,共同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落地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院(联)党组逐条逐项对照巡察反馈的4大方面17个分项问题47个具体问题以及4方面意见建议,逐项逐条逐句逐字研究制定、审核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出台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形成巡察整改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制,并实施台账管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47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44个,长期整改3个。

  (四)强化督促指导,保障整改成效。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院(联)党组坚持协调推进整改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和汇总跟进整改进度情况,整体上实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条条见成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动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第一议题工作指引,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确保每次党组会安排第一议题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专题学习计划,全面学习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

  二是加强本领域指导性文件学习。通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一步学习研究了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相关重要文件精神。

  三是增强谋划“双区”建设的主动性系统性。对“双区”建设相关文件进行了再次学习,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加大院(联)社科研究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执行力度,从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全方位推动社科研究高质量发展。

  2.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

  一是积极推动机构建设工作。结合市社科联改革工作,将机构建设问题纳入市社科联深化改革方案,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推进。

  二是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中单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课题,在哲学社会科学评奖中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类奖项,在《深圳社会科学》期刊设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栏。

  三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强化激励引导机制,加大对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的投入力度,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中单列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相关课题。加大引进马克思主义研究专业人才力度。结合市社科联改革工作积极推动市社科院设立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3.发挥党组领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社科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深圳社科网”、《深圳社会科学》、《深圳社科智库专报》等平台建设,组织策划刊发各类社科文章,加强重大研究成果发布推广。与《深圳特区报》(理论周刊)建立合作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共刊发了《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等数十篇理论文章。完成了新一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评选工作,目前全市共有42家基地,承担科研项目300余项,产出了大批优秀成果。同时班子成员分头开展了基地实地走访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基地运行机制。

  二是突出制度建设在提升研究水平和效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修订完善了院内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科研、编辑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办法等制度,在科研成果考核中加大纵向课题申报和精品成果发表的权重,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国家和省重大课题,踊跃发表精品成果,提高研究水平。创办《深圳社科智库专报》并制定管理办法,巡察整改以来,专报共刊发47期,其中获副市级以上领导批示31次。专报正逐步成为全市社科工作者建言献策、贡献思想智慧的重要平台,科研成果转化率得到大幅度提升。

  4.积极主动谋划,切实提高统筹社科工作能力

  一是有序推动开展机构完善工作。结合市社科联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改革措施等,有序推动院(联)机构建设工作。制定市社科联深化改革方案,积极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确定院(联)新的职责方案,推进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不断完善优化。

  二是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改革工作。以市社科联深化改革为契机,将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相关工作纳入改革事项,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到研究吃透政策,精准掌握改革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扎实开展调研,多次带队到省社科联和有关高校走访座谈,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制定了改革重点难点工作清单,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三是加强社科基层工作网络建设。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高校和行政区设立社科联,顺利推动成立深圳第一家高校社科联——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目前,深圳大学社会科学联合会也正筹建中。同时研究探索推动有条件的行政区率先开展成立区级社科联试点。

  四是加强社科类社会组织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举办了社科类社会组织业务培训会,突出强调在举办各类研讨会、论坛、讲座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到事前备案、事中跟踪、事后总结,严格把关。邀请相关专家开展了“深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形势与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等专题讲座。督促、指导4家社会组织向民政局补交了2021年度工作报告。对于1家多年未年检的社会组织,研究决定不再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并接受其注销申请。对于1家未按时开展年检的社会组织,通过多种途径与其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督促其按规定进行整改,按时提交年报。

  5.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守住社科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一是深化学习。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研究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扎实研究部署院(联)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重新梳理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机制,并对每年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

  三是严格落实工作制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加强对院网、院刊及新媒体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抓好对研讨会、论坛、讲座及发表文章的意识形态把关,持续强化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加强社科类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促进社科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举办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再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学习,引导党员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牢把握正确舆论方向,不断提高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组书记带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牵头组织编撰了《深圳这十年》改革创新研究特辑以及《城市文明论》等著作,其中《深圳这十年》聚焦“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圳实践”,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顺利举办发布会,研究特辑每部著作市场发行量均在2000册以上。在《学习时报》上发表了《争做城市文明典范》等理论文章。同时,进一步树牢“严管就是厚爱”理念,严格落实任前廉政谈心谈话制度,扣好“第一粒扣子”,坚持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力度,亲自审定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修订完善科研、编辑人员年度考核办法以及院内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课题及经费管理方面的规范性。

  2.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一是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谋划部署。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党组研究审议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持续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党组专题听取了机关纪委2022年上半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汇报,并研究下半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

  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工作制度。扎实开展新任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扎实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筑牢廉政自律防线,促进干部履职担当。

  三是加强机关纪委建设。进一步充实机关纪委队伍力量,组织院(联)机关纪检干部积极主动参加干部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监督执纪作用,强化重点业务监督。积极争取设立专职机关纪委干部。

  3.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落细上级工作部署。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业务主管社科类社会组织工作制度,对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按章程开展活动等方面,特别是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督促和不定期抽查。开展67家社科类社会组织调研走访,加强情况摸底,目前已走访15家,计划8月底前完成全部走访任务。

  二是继续推进深入基层群众工作。将“一对一”挂点联系街道方案的任务要求落实到位,发挥院(联)智库功能为挂点联系街道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院(联)机关党委主动做好与新挂点的马峦街道的联系服务工作,多次组织党员干部职工下沉至街道,协助开展志愿服务、送党课等工作。

  4.加强课题管理制度建设

  一是及时填补制度漏洞。健全完善科研管理制度,修订院内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课题管理制度,增加回避制度、成果备案制度、归档机制,委托成果验收标准等相关内容。

  二是做好制度衔接。按照统一性原则,系统梳理了现有课题管理各项制度规定,在新修订的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中明确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选课题的分类,并与有关经费管理制度相衔接。

  5.进一步规范课题管理

  一是严把课题结项关。加强院内专项科研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增强科研人员的制度意识、规范意识。在新修订的管理制度中,明确结项审核制度,增加违规处理条款,同时要求财务严格审核把关,各研究所严格遵守课题管理规定。

  二是加强课题经费管理。在新修订的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中,明确委托业务占比不能超过50%,要求财务严格审核把关,各研究所严格遵守课题管理规定,明确课题负责人制,增加重复立项违规处理条款。

  三是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加强规划课题管理和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向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2022年度各课题负责人发布《提交延期申请通知》。在2022年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预算中加入了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结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审计的规定,每年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结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审计。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制度。

  6.规范自行采购程序

  加强课题对外委托业务管理,规范课题自行采购三方询价。在新修订的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中,增加违规处理条款,同时明确财务和研究所的职责。

  (三)关于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一是完善制度。严格对照市委要求,修订院(联)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增加落实、监督和责任追究方面的规定。

  二是加强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院(联)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

  2.发挥好领导班子“头雁效应”

  党组书记先后与相关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传达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领导班子“头雁效应”,积极履职尽责。相关领导班子成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积极主动落实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要求,更加自觉锻造勤政务实的责任担当,带头奋发有为、苦干实干,全面加强对分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全力抓好各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努力推动院(联)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3.加强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规范党组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进一步规范党组会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程序,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认真执行对考察对象进行逐一表决程序。进一步规范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规范记录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内容,完整反映有关研究讨论情况。

  二是规范完善选人用人程序。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流程细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提拔任用干部规程。根据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5大环节流程,梳理出院(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目录,并将相关纪实材料存档。对2018年以来选拔任用的干部纪实材料进行了全面规范梳理。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实施办法,完成4名在编人员聘任工作。

  三是规范劳务派遣人员选考聘用。举一反三,加强劳务派遣编外人员聘用管理,严格执行新的劳务派遣人员选考聘用程序,不折不扣执行用人进人流程。

  4.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及时掌握党组成员和科研人员外出讲课评审参会情况。修订加强工作纪律的制度,增加班子成员、科研人员外出讲课、评审、参会的审批、报告程序等规定。对相关制度开展全员培训,要求全体人员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并责成办公室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督促检查。

  二是加强因私出国(境)制度管理和执行。制定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完善有关科研人员出入境证件纳入集中管理的规定。完善院内人员出国(境)管理流程,制定出入境证件使用的规范程序,要求使用后按规定时限归还。对出国(境)情况未及时请示报告,且证件上交不及时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三是严肃请休假及考勤管理。修订请休假管理办法,加强工作纪律等规定,补齐制度漏洞,严格执行带薪休假制度。明确请休假及考勤管理和监督统一归口办公室负责,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考勤,定期公示考勤情况。对个别多领取未休假补助的情况进行了排查清退。

  四是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组成工作组重点对干部“三龄两历”问题进行了认定,补齐了缺失的人事档案材料。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整理并及时归档干部职工存档材料。

  5.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制定印发“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向各党支部发放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内容指引,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组织学习。

  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作为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参照执行院(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要求各党支部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三是加强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持续推动基础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市社科类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推动成立了20个以市社科联为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党支部。召开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两委”班子成员。实施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摸查社会组织党员和党建情况,分类建立底数台账。

  四是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制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制度,建立党费收缴台账,要求党费收缴双签字。通过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党支部会议等形式,向全体党员通报年度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在市直机关工委指导下,每月党费收齐后,及时全额存入机关工委指定账户。

  五是加强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制定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相关规定,提出加强离退休干部发表文章、参加论坛等要求。

  (四)关于巡察和审计整改落实方面

  一是针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的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组织开展了内部专项审计,并将每年开展一次专项审计。已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现场审计,并出具了内部审计报告。

  二是针对上一轮审计指出的内控制度方面问题,组织开展了内部经济风险评估,并将每年开展一次风险评估。已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现场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加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带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最新讲话和最新要求及时跟进学、全面深入学、联系实际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完整把握、准确理解这一科学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持续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升社科理论研究质量水平。

  (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全面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以“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好院(联)党组主体责任,确保社科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的职责,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与社科事业发展协同推进、共同发展。继续拿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拿出较真碰硬的态度、务实管用的措施、扎实有效的作风,持续解决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相符的问题,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上新水平。

  (三)注重标本兼治,健全巡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继续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建章立制、强化担当作为、严肃正风肃纪,找准抓手,建好平台,加强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标本兼治。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各项问题,等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避免类似问题“回潮”“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及时梳理整改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钉钉子”的精神有序推进。继续做好制度梳理和制度衔接,健全课题及经费管理制度机制。在前期巡察整改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制度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在让制度落地见效上下更大的功夫。

  (四)坚持守土尽责,抓好深圳社科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防范化解风险各项工作,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要求,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深圳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意识形态的阵地建设和管理。发挥院(联)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

  (五)推动改革发展,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注入强大动力。加快组织建设和改革发展,在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发挥社科积极作用,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进重大国家战略、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繁荣深圳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扎实的巡察整改成效推动社科联改革发展。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将深化巡察整改贯穿于院(联)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以整改促进事业发展,以事业发展检验整改成效,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注入强大的动力,努力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强大的智力支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7月25日至8月15日。

  联系电话:88134325;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23号市府二办附楼210室,邮政编码518000;电子邮箱:office@shenzhen.gov.cn。

中共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联合会)党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