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7-25   来源:廉洁深圳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6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学习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全局进一步统一思想,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正确认识、完全拥护、全盘接受、坚决整改,以更高更严的标准体现政治站位、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压实巡察整改责任,逐个问题、逐项措施认真研究,确保改到位、改彻底,通过整改查找解决小切口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先行示范标准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督促督办、成效评估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方案制定、跟踪督办、材料汇总报送等工作。各处、中心均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指定专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每周报送工作动态,确保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及时准确落地落细落实。

  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梳理、逐项细化,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3大类20个问题,细化70项具体整改任务,详细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具体到事,责任落实到人。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以上率下,统筹全部整改任务的总体推进,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承担、重大问题亲自督办,主动带头领办重点难点任务15项。其他党组成员坚决履行“一岗双责”,积极领办牵头负责整改任务,各司其责、主动担当、研究部署、督办落实。各处、中心对照问题、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真抓实改。局党组坚持将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建立了“每周督办、定期通报”工作机制,持续跟踪检查督导,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例会7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会8次,党组成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26次,编印工作动态7期,对照问题逐一建立整改进度督办表和工作台账,实施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切实做到真抓真干、真改实改。

  局党组书记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听取专项汇报,要求各处、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牵头认真研究分析本部门巡察发现问题的原因,想出办法、拿出措施,攻坚克难、提质增效,切实将巡察整改落实到位。其他党组成员坚持责任分工对号入座,带头整改,不定期召开专题会、协调会,带领分管领域和分管部门的负责同志研究措施、督导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机关纪委通过现场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对薄弱环节重点督导提醒,对问题集中领域重点跟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注重建章立制,推动成果转化。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既是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也是制约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快体制机制优化,在集中整改期间制定、完善制度规范44项,扎紧制度笼子,堵住风险漏洞,有效提高了机关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切实推进形成治根本、管长远的机关事务管理现代化治理体系。巡察反馈的3大类6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8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需长期推进的3个。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从严从实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执行《深圳市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规范指引》,落实“班子成员领学解读、中层正职参学践读、主要领导评学导读”学习机制。汇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结合工作实际精选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做到会上集中学和会后自学相结合,确保全面及时精准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6次。

  (2)健全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建立政治要件登记台账、学习台账和督办落实台账,每项任务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安排专人盯办,每两周一次在工作例会上通报政治要件落实情况。

  (3)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做到党员全覆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党章,班子成员分别交流发言。机关党委组织各处、中心党(总)支部书记及入党积极分子代表、“雏鹰”计划公务员代表共同学习党章。各党(总)支部分别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章,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工作实际谈心得、谈体会、谈感想。二是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台账,每季度总结回顾学习内容,及时查漏补缺,确保规定动作学到位、自选动作有创新。机关党委制定“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列明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指导各党(总)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创建党建观察员机制,组织16名党建观察员分别列席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

  2.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法治化建设

  (1)加强标准化建设。一是开展标准可视化。将地方标准《政府办公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可视化,在集中办公区粘贴可视化二维码,加强标准化成果运用。二是开展机关事务标准化汇编。梳理23项内部规范,形成《深圳市机关事务标准化手册》(征求意见稿)。三是开展地方标准研制。结合智慧运营经验开展2项地方标准编制工作,《机关事务智慧运营会议服务》《机关事务智慧运营标准化工作指南》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标准立项。

  (2)提升信息化水平。通过反复研究论证,科学制定智慧机关项目建设方案,在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高效推进智慧机关项目建设,于2022年12月基本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分批上线智慧通行、智慧会议等智能应用板块,实现了集中办公区管理理念、工作手段、功能应用、管理效能的一系列提升。

  (3)加强机关事务制度建设。一是在走访调研公共机构、节能企业、第三方机构、局内相关部门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二是与深圳大学机关事务研究院合作开展课题调研,起草《深圳经济特区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草案,已列入2023年度市政府立法计划预备项目。三是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出台《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业务办理指南(暂行)》等,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制度。

  3.进一步提升机关管理保障服务

  (1)加强机关食堂管理。一是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机关食堂和餐厅三级责任人,将食品安全与相关责任人绩效考核挂钩,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开展食品安全培训300余人次,集中学习《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后厨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坚持每日抽检食材,依托食品安全监控中心每周对食堂、餐厅全覆盖检测,启动退换食材应急机制,确保不合格食材上不了餐桌。四是建立存储食品定期清查机制,加强存储食品管理,减少保质期较短食品的单次采购量,及时密封散装和开封食品并标识日期,确保食材卫生安全。五是及时清理清洁后厨环境,清运报废厨房设备,定期开展全面彻底大扫除,确保后厨环境干净敞亮。六是提升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两个集中办公区食堂评为A级。

  (2)提高办公用房使用效率。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积极对接办公用房需求单位,合理调配使用办公用房。二是搭建智慧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利用智慧化手段进一步提高办公用房调配工作效率和效益,解决办公用房不足的问题。

  (3)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监督。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督查督办。按照分级管理权限,采取电话通知、短信提醒、平台督办等方式,对市直单位开展督查督办,指导各区公车主管部门对区属单位开展督查督办。二是建立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运行数据通报机制,每月提醒各单位按要求录入车辆运行数据,完善电子台账。

  (4)不断提高服务满意度。一是成立市直机关食堂膳食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食堂运营管理情况,研究改进提升措施,适时举办食堂开放日,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每一顿饭。二是建立物业管理(服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召开联席会议,收集意见建议,开展现场督查、安全自查,加强与服务对象沟通联系,提升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质量。三是组织物业、会务服务人员开展岗位技能、礼仪、保密、应急处置等培训,2022年第四季度累计培训7837人次,人均每月培训8.4小时,切实提升物业、会务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四是畅通实时反馈渠道。启用机关食堂智慧点评机,智慧机关APP增加“用餐反馈”模块,干部职工可实时向机关食堂反馈意见,并得到及时回应。在集中办公区张贴《政府办公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可视化二维码,机关干部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反馈意见。

  4.积极推进机构改革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业务学习,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深圳市机构编制报告办法》等制度性文件,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理顺机构职能,不断优化机构设置,调整房产管理处、公物与工程事务中心职能,实现“管工程”与“做工程”分离。

  5.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定期在党组会、工作例会上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紧抓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印发《中共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局党组分工的通知》,明确负责安全生产、保密等工作的分管负责同志。

  (2)加强保密管理。一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制定保密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保密载体的管理。二是加强保密人员管理,增设文印中心保密总监,进一步严格规范保密员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监督考核等内容。

  6.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二是完善常态化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列入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三是突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主题,开展意识形态宣传教育,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作专题宣讲,组织各党(总)支部学习意识形态有关要求,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方面

  7.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审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研究纪检案件处理处分工作。主持召开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激励担当作为”主题为全局党员干部讲作风建设专题党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支持、指导和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岗位上,体现在机关事务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三是配齐配强机关纪委委员,督促指导机关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坚持把监督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和“第一天职”,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多次在局党组会、局班子例会、专题会上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深入基层党支部走访调研基层党建创新工作,要求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每年举办现场述职,2022年底,听取14个党(总)支部书记现场述职,通过书面方式全面了解38个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

  8.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制定《中共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中共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强化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完成局机关纪委换届,配齐配强机关纪委委员。局机关纪委配备1名专职纪检干部和2名兼职纪检干部,下属事业单位配备6名纪检工作专员。三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各级领导干部、各党(总)支部书记开展日常谈话和提醒谈话,机关纪委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四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以“勇于自我革命,永葆先进纯洁”为主题,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作风建设专题党课,组织新入职公职人员廉洁培训和廉洁宣誓,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纪律意识,深化廉政教育。

  9.机关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聚焦党员干部职工遵规守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一线服务保障人员行为规范等内容,重点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重点区域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二是提升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能力。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和纪检工作专员开展业务培训,集中学习党章、监督执纪流程以及纪检案件办理注意事项等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持续做好常态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三是机关纪委积极履行监督专责。自巡察以来,机关纪委谈心谈话8人次,列席各类会议3次,现场督查2次,听取汇报3次,听取述责述廉12人次,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处理6人次,诫勉处理1人次,党内警告处分1人次。

  10.加强办公物业管理

  一是加强办公用房信息管理,梳理核对办公用房实物账与资产账,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建立资产数据核对机制,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数据比对更新,及时发现信息差异,严格按照程序修正数据,确保资产数据准确。三是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制定市直办公用房及附属物业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指引,完善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确权台账。四是加大公开出租力度,从严控制非公开出租范围,加强物业租金收缴工作。

  11.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

  一是修订《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定标管理办法》,各处、中心制定本部门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采购方式。二是压实各处、中心对本部门自行采购项目的管理责任,加强供应商资格审查。

  12.加强零星工程建设管理

  一是编制《工程事务法规制度汇编》《工程事务工作手册》,规范、指导工程建设管理。二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局零星修缮工程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印发《关于调整局零星修缮工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完善工程据实结算制度。三是严格执行零星修缮工程管理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第三方监理服务,加强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四是提升工程施工质量,解决雨棚渗漏等问题。

  1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进一步建立完善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体系,加强固定资产全流程管理,切实做好固定资产盘点,完善固定资产台账,根据《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盘活、处置。

  1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一是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执行财经纪律,严格开支范围、支出标准把关,严格程序审批和总量控制,加强公务接待、差旅等“三公”经费管理。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水源保护有关规定,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生态控制线内所管物业的监管。

  15.推动民生项目工作落实

  一是举办居家养老服务推介活动,建立联络反馈机制,协助社区提供安全可靠的居家养老服务。二是加强市委片区供电设备监督管理,做好市委片区供电服务。三是科学管理集中办公区停车场。日间为到市民中心办事的市民提供免费停车服务;按照规定在晚20:00-次日早8:00实行优惠收费,解决市民中心周边居民夜间停车需求。四是健全完善长期停放车辆管理制度,制定《深圳市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停车场管理规定》《长期停放车辆处置流程》,开展集中办公区长期停放车辆清理,科学规划停车位。五是设计智慧机关APP“共享停车”预约功能,停车场利用率提高15%以上。

  (三)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6.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按照《中共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局党组充分酝酿、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认真审议“三重一大”事项,不断强化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7.优化干部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一是通过选调、招录(聘)公务员和职员,大力引进符合新时代机关事务管理需要的专业型干部,补充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专业结构、年龄结构。二是制定《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年)》,进一步优化素质培养路径、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引进专业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8.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及档案管理

  一是完善干部考察纪实材料,确保选人用人程序规范、严谨。二是加强人事档案管理,集中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广东省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档案认定,持续规范干部档案管理。三是加强人事业务学习培训,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制度性文件,提升人事业务工作水平。

  19.严格执行人事及机构编制规定

  一是对本单位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工作经历单一的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轮岗,有计划、有步骤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二是加强统筹规划,科学配备领导干部,对人岗分离干部重新任职或调整回原部门工作。三是规范干部借调工作,完善借调手续,对借调时间较长的人员调整回原部门,确保干部借调工作动态有效管理。

  20.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产生委员9名,其中书记1名。机关党委认真履职,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完成37个党(总)支部换届和新成立党(总)支部选举工作,配齐配强党(总)支部书记和支委会委员。三是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发展党员,巡察整改以来,发展党员16名,其中10名在基层一线工作。

  21.加大对上一轮巡察和审计问题整改力度

  一是对集中办公区充电桩进行维保检测,组织第三方物业服务人员定期巡检,确保充电桩稳定使用。二是提前梳理合同到期情况,提早启动合同续签程序,提高合同审批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和集中整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推进了一批整改措施,整治了一批疑难问题,建立了一批长效机制。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果距离市委的要求仍有差距,还需要常抓不懈、持续发力。

  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机关事务工作“两个重大”“一个表率”“两个更好服务”新要求,持续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以服务社会化、专业化、精细化和管理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为发展路径,以先行示范要求推动深圳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更好服务深圳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深圳奋力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奋力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坚强服务保障。

  一是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更强定力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强化巡察整改成果的综合运用,形成管根本、管长远、促发展的制度机制。强化思想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抓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工作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强化组织建设,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质量+示范”建设,积极打造机关事务党建品牌。强化队伍建设,实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五年规划,加强各类管理人才、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着力建设与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需求相匹配、年龄专业知识结构合理的机关事务干部队伍,加强组织人事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干部人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强化作风建设,积极倡导以“忠诚、勤俭、无私、担当”为核心价值的新时代机关事务作风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优化完善职责范围的审批、管理、服务流程,不断增强法规制度落实的刚性和执行力。

  二是坚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更大作为打造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的先行示范标杆。坚持改革创新,在持续推进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见实效。强化法治意识,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立法,对标上位法健全完善我市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强化规则意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梳理原有制度,填补制度漏洞,逐步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严格做到照章办事、依规办事。强化标准意识,全力做好机关事务标准化体系建设,高质量完成机关事务后勤服务智慧运营标准化试点。全面完成智慧机关整体建设,持续做好系统优化迭代工作,实现机关事务工作“一平台、一张网、一片云”。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的方式方法,以更大力度推进解决制约新时代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推进局内设机构编制和职能配置优化调整工作,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破壁垒,提升全市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效能,努力构建事权统一、权责明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出台政府办公物业确权工作指引,推动市直各单位和各区开展确权工作。

  四是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革命精神,以更高标准推进廉洁型、节约型机关建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意识,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科学合理、指导性强、可行性高的机关运行成本标准。完善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常态化监管机制,在服务保障中注重节俭、务实、安全、高效。准确把握“双碳”工作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创建一批有特色、有示范、有引领、有成效的节约型机关,推动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

  五是坚持锚定“两个更好服务”目标任务,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健全完善机关服务诉求反馈机制,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质量,为机关干部群众提供“精心”餐饮服务、“用心”会务服务、“放心”车辆服务、“安心”文印服务、“细心”物业服务。持续抓好食品安全与餐饮服务环境安全,加强食材采购、食品存储、环境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餐饮服务保障安全水平。深入开展集中办公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政府物业安全巡查标准化工作体系,保障集中办公区和驻地安全平稳有序运转。

  六是坚持抓好长期推进整改任务,以更大决心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局党组将继续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监督指导,做到整改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交账、验收不过关不收兵,推动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的,查缺补漏,开展常态化检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推进的,继续加大力度跟踪督办,在保质保量、务实有效的前提下,力争尽快得到根本解决。注重标本兼治,紧紧围绕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举一反三,以小切口发现和解决深层次问题,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配套齐全的机关事务现代化治理体系,以实际行动向市委市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7月25日至8月15日。

  联系电话:0755-88101953;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1016室;邮政编码:518000,电子邮箱:jgswgljxcb@shenzhen.gov.cn。

中共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