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7-25   来源:廉洁深圳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深圳市水务局党组(下称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增强政治意识,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带领全局上下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全面深入领会市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全盘接受、全面整改,坚决扛起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拿出硬招实招将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局党组


  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分管局领导牵头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从全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整改方案编制,亲自督办专项整改事项,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事项,组织分管部门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统筹推进,切实抓好巡察集中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类12方面问题,精心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承办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分解细化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对照整改时限倒排工期,明确集中整改期内的阶段性进度目标,编制形成整改工作时间表。集中整改期内先后召开5次局党组会、10次专题工作会研究整改方案编制、协调推进整改事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按要求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深刻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四)注重以巡促治,着力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坚持举一反三抓巡察整改,既注重“当下改”的举措,又注重“长久立”的机制,加强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堵塞风险漏洞,不断提升全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用水务工作成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效,以实际行动谱写水务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2022年,超额完成水务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罗田水库-铁岗水库输水隧洞工程(下称罗铁工程)、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下称公清工程)等重点重大水务工程加快建设;21个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优良比例达95.2%,同比增长4.7个百分点,优良河长占比达到67.6%,同比增长17.6个百分点,茅洲河获评生态环境部“全国十大美丽河湖提名案例”;成功承办首届全国节水创新发展大会,深圳入选国家首批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

  二、树牢目标导向,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统筹推进水务事业协调发展

  一是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精准推进雨污分流,针对66个重点小流域缺失管网、缺陷管道以及错接点进行排查建档、制定治理方案,细化治理措施。加快污水干支管网和水质净化厂建设,巡察整改以来新建污水管网72.97公里、水质净化厂5座,新增集中式污水处理规模62.8万吨/日。强化排水精细化管理,巡察整改以来累计完成7204个污水零直排小区创建验收,4821公里排水管网隐患排查,3564个3级及以上缺陷老旧管段修复;协同住建部门加强新建小区排水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出台市政排水管网设计和施工技术指引等文件,全面加强排水管网保护,降低新增雨污混流风险。紧盯汛期重点关键断面,加强降雨期间水质监测,强化流域厂-网-河一体调度,依托监测数据精准施策、挂图作战,持续提升汛期河流水质。

  二是不断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持续优化水源调度,多措并举协调粤港供水有限公司加大对深供水,协调加快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罗铁工程、公清工程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推动尽快实现东江、西江水源联通互补。

  三是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思路。印发节水型城市年度任务分工及考核实施细则,推动全市各行业全面落实节水工作要求,全市2022年度万元GDP用水量同比下降5.36%。完善节水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一轮征求意见。编制再生水系统布局规划,积极推动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2022年全市再生水使用量同比提高35%。

  四是积极推进水科技、水经济建设。加强对水科技工作的统筹,加快深圳市水务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制定工作,2023年年底前印发实施。加大最新科技成果、信息技术在水务行业的应用,已完成水质在线综合监测仪等7项科技成果应用项目。推进水务设施空间集约节约利用,整合优化自来水厂布局,推进水质净化厂复合开发建设,新开工建设龙岗中心城等4座自来水厂新改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完成布吉三期等5座水质净化厂上盖结构空间利用;打造更多优质滨水空间,巡察整改以来累计新建成碧道200公里;成功创建东江水源工程东江取水口和光明湖省级水利风景区,发布了深圳“水文化地图”及首批12条精品水文化旅游线路,龙华区观澜古墟入选全省10个水经济试点代表项目。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巡察整改以来完成13部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其中3部已发布。

  2.认真落实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要求

  一是完善涉水法规规章。加快深圳水务法规修订进程,水土保持条例等4项法规规章已在审查进程中,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等2项法规修订稿已形成对外征求意见稿,水资源管理条例已启动修订并形成初稿。全面梳理现有水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立、改、废”任务清单,发布实施《深圳市居民家庭户生活用水定额调整管理办法》等2个办法。加强涉水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学法讲法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法等法治宣传和培训,重点宣贯了新出台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通过“深圳水务”微信公众号推送26期水务普法系列推文。

  二是严格规范涉水执法工作。修订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规范案审、案件流转、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重要节点及时限管理。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标准,提高水务行政执法质量。组织开展全市水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案件合法性及规范性等方面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抽查、评议。开展水务系统行政执法证件核查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结合案卷评查工作抽查执法证使用情况。印发委托执法工作指引,压实受委托执法单位执法工作责任;加强横向部门联动,巡察整改以来联合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4次打击非法洗砂洗泥联合执法检查。印发行政执法培训教育实施办法,开展5次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3.严格落实“六稳”工作、“六保”任务

  一是积极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分期分批加快推动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实施,并对项目库进行滚动评估调整。整合建设力量,按市政府部署将罗铁工程、公清工程等原水工程移交市环境水务集团投资建设运营。

  二是全面治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水务系统欠薪线索市、区两级联动核处机制,及时处理水务工程领域欠薪线索。严格落实在建水务工程实名制、分账制(下称“两制”)要求,组织开展“两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70余次。印发施工合同范本,明确“两制”相关要求。

  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全面落实涉水项目审批事项的“秒批”“即办件”“证照分离”“全市域通办”等改革要求。完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核查清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开展年度重大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编制深圳市重点区域涉水事项办理指南,为市场主体办理涉水事项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业务指引。

  4.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一是加快推进涉水民生项目建设。每月召开全市供水调度工作会议,重点协调解决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巡察整改以来新增改造443个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小区,完成690个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含水箱、水泵等)提标改造。

  二是不断提升供水服务质量。配合研究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对10家供水企业开展规范化服务检查,督促供水企业加快推进供水管理进小区,持续提升供水服务质量。

  三是切实抓好内涝积水整治。编制内涝点整治攻坚工作方案,定期跟进实施进度,巡察整改以来完成73处内涝点整治,福田区广深高速桥下滨海大道北侧辅道等历史内涝点整治工程主体已完工,南联第六工业区桥洞内涝点整治工程已进场施工。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内涝积水应急处置工作指引及加强排水管网保护十项措施的要求,逐点明确内涝积水应急处置“第一响应人”,分片区落实机动巡查队伍,加强对排水设施安全防护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建立“雨水收集口-排水管渠-入河排水口-河道”源头到末端的水位控制指标体系,结合城市洪涝风险图更新发布街道积水降雨阈值,健全防洪排涝体系与城市开发建设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保障防洪排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并发挥效益。

  四是强化水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开展涉小区入户水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集中专项整治,组织在建水务工地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整改,累计出动2000余人次,督促整改问题400余个。开展入小区水务工程满意度调查,针对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滚动治理、及时整改;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加强与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居民沟通,公开项目信息与监督电话。

  (二)关于监督工作、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1.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定不移推进“六水共治”、协同发展,加快推进罗铁工程、公清工程等重大工程建设,圆满完成抗旱保供水任务,有力保障“城市生命线”平稳运转。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强化纪律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出台局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加强局系统“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措施,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层层压实责任,管住用好“关键少数”。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流程及各处室、各单位向局党组请示报告事项清单。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增强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三是认真落实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定期对全局政治生态开展分析研判,常态化组织各处室、各单位更新“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等,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机关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将廉政教育、日常监督、提醒防范等相融合,将廉政风险防线前移,规范执纪问责工作。发挥各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哨兵”“探头”作用,把日常监督延伸到基层。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开展专题培训、形势政策教育,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2.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各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指导协调。优化河长设置,制作河长湖长履职手册,明晰河长履职方式,提升河长履职能力。规范巡河台账管理,建立河长巡河记录复核制度。严格履职考核,在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中提高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河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考核比重,邀请公众参与考核。充分发挥河长办参谋助手作用,建立“流域管理中心-市河长办-市级河长”问题协调解决机制,推动解决河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修订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和要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值班工作规则,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流程及要求。以水务工程施工、运行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地面坍塌等重点领域的排查整治。完善水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台账、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上线运行智慧水务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3.持续强化内部管理

  一是做好请休假管理。修订完善工作人员请休假规定,严格履行请休假、离深审批手续。加强重点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到局系统办公场所检查有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是全面规范车辆管理。印发规范车辆管理的通知,组织各有关单位对车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局属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及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与项目用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是严格公务加油卡管理。完善公务加油卡管理制度,健全公务用车加油记录台账管理,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

  4.深化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招标采购委员会工作规则与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与政府采购管理。加强资金全口径、全链条、全过程内部控制管理,将预算、采购、合同、支付等资金使用全过程纳入内控信息化平台。持续推进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推动干部职工主动接受监督。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教育。

  二是强化水务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印发施工、设计等15类合同示范文本,修订水务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项目策划管理,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全面贯彻水务工程高质量建造要求,打造水务精品工程。强化过程监管,开展设计变更监督检查、项目现场稽查、工地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违约违规行为。

  三是严格水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管。对水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主要原材料和实体质量开展飞行检测。强化设计变更备案与结决算管理,优化阳光监管平台系统功能,对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移交、使用全过程进行动态监控,推动项目提速提质。修订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立项、预算编制等关键环节管理。

  四是规范政府物业管理。组织对局系统政府物业进行清查,按“一物一档”的要求完善政府物业管理台账,修订政府物业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物业管理。

  (三)关于基层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局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

  一是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职责。修订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内容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完善局党组决策制度机制。定期梳理需要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确保应上尽上,强化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文件,开展全局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研判意识形态形势,消除风险隐患,确保水务意识形态安全。建立舆情分级分类预警及处置应对机制,印发实施局领导接访下访及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工作方案。筑牢水务行业宣传阵地,改版“深圳水务”微信公众号,积极采用线上直播新形式开展宣传。

  三是强化对各区水务工作的统筹领导。加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明确涉及各区水务部门的主要任务与重点项目,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与中期评估,全面掌握规划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梳理形成市、区两级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及时更新调整进展情况,强化区级水务项目储备、实施及调整管理。依托市生态环境及水务项目指挥部、河长制等平台,协调解决好各区各部门提出的涉水问题。发挥政府绩效考核引导作用,全市一盘棋推进水务重点工作,年初定目标、指标,逐项分解工作任务并下达到各区,全过程协调、跟进、督办,切实履行好统筹推进各区水务工作的职责。

  2.持续提升机关党建质量

  一是严格党员党费、党籍管理。建立党费缴交核查、收缴工作动态指导监督机制,每年定期核算调整党费,每季度开展党费核算、复核工作。开展党籍材料管理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党员党籍资料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党员党籍资料保管、利用、接转等事项管理和程序,把好档案审核关、流转关。

  二是严肃组织生活。每季度发布“三会一课”工作指引,指导各党(总)支部落实党内组织生活“规定动作”。定期开展党建工作量化考核,对各党(总)支部日常管理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组织党务专题培训、支部书记轮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3.加强选人用人工作

  一是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注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使用,持续推进公务员素质培养“雏鹰计划”,不断提升年轻干部专业素质。制定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竞聘管理办法,改革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机制,让有能力的年轻技术人才有为有位。通过公开招考等方式招录一批年轻干部,优化干部梯队、年龄及专业结构。

  二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修订完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及文书归档工作。

  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印发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审批(备案)工作指引,修订在编干部辞职管理办法,落实落细兼职、辞职后从业行为等管理要求。每季度定期提醒领导干部做好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工作,通过个人事项抽查、定期提醒等方式,持续开展干部监督,进一步强化干部规矩意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四是规范借调人员管理。进一步明晰处室岗位和职责任务,制定机关处室“岗位职责+任务清单”,将工作任务压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员。梳理现有借调人员情况,按照分批分类、理顺关系、平稳有序的原则制定机关借调人员返岗计划并有序落实。修订中青年干部双向跟岗锻炼管理办法,明确跟岗锻炼人员范围、审批程序。

  4.加快推进上一轮巡察和历次审计指出问题整改

  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重大工程建设、临聘人员管理问题,以及历次审计指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进行台账式销号管理,做到应改尽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接下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巡察整改有关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反馈问题清零见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作风持续改进、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进一步强化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压实责任单位职责,加强督查考核,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分类施策,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成效,确保改到位、出实效;对于还需继续推进的长期整改任务,对照阶段目标和整改期限建立工作台账,加快推进整改进度,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大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以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为抓手,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取得更大成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务干部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维护风清气正的水务政治生态,全力营造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解决巡察反馈指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广东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圳推动高质量发展“十大计划”等重要文件要求,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抓重点、抓难点、抓亮点,大力推进“六水共治”、协同发展,全力完成深圳水务“十四五”规划明确的任务目标,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7月25日至8月15日。

  联系电话:0755-83072283;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电子邮箱:rsc@swj.sz.gov.cn。

 中共深圳市水务局党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