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光明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一届区委第六轮巡察进驻已全部完成。本轮巡察5个巡察组将分别对光明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国科大深圳医院(光明)等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组将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以及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整治“四风”、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执行党规党纪、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等。同时,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区委“营商环境提升年”等重大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均表示,将自觉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畅通巡察组与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努力完成好区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据悉,本轮巡察将持续到10月31日。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设置了联系信箱和电话。根据有关规定,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