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论坛 | 提前谋划做好外查谈话准备

发布日期:2021-11-2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外查谈话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能的重要工作,既有对涉案人员就单一事项进行取证的一般核实性谈话,也有向行贿人等关键证人调查取证的突破式谈话,工作难度大、要求高,具有不同于内审谈话的鲜明特点,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充分准备、提前谋划。笔者认为应从四个方面做好外查谈话准备。


  了解谈话对象,明确“跟谁谈”。谈话前要尽可能掌握谈话对象的信息,包括初核中掌握的基本背景、活动领域、身份特点、与审查调查对象关系、涉案情况及交往细节等。同时,通过互联网查询,搜集其本人及所在单位、公司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关注其本人及单位被司法机关及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信息,做到心中有数。如在对某市管干部审查调查过程中,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外查谈话,办案人员提前在互联网上深度挖掘,查询到多年前该市管干部到外查谈话对象所在企业调研的信息,谈话中对此信息巧妙加以运用,在僵持阶段轻描淡写点出,最终对外查谈话突破起到了重要作用。


  理解任务,明确“谈到哪”。外查谈话一般都需要“短平快”,必须对谈话任务十分明确,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工作中应制定方案,报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做到明确目标、明确授权,紧紧围绕审批方案谈,特别是与市管干部就某单一事项进行核实取证谈话的,不得超出审批范围。而对具有突破性的外查谈话如与行贿人的谈话,要在内审谈话的基础上尽可能拓展,争取扩大信息量,尽可能发掘问题,同时以此检验审查调查对象问题交代的彻底性、真实性,有力支持辅助内审工作。


  精通纪法,明确“谈什么”。要加强与证据审核组的沟通,互相启发、深入研究,共同商定延伸取证的方法,在取证关键、证据要素等方面达成共识。要熟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证据模型,抓住主线主干,明确谈话必问的问题,紧扣违纪违法要件制作笔录,防止遗漏对重要环节的取证。尽可能一步到位完成取证,避免“回炉”,努力维护纪委监委调查取证工作的严肃性。


  吃透政策,明确“怎么谈”。要把握外查谈话对象个人和涉案问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法律宣讲准备,充分预想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谈深谈透,谈到谈话对象心坎里。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谈话始终,提前对突破障碍、化解危机、解决对抗的方法有所准备,防止临场乱阵脚。要明确谈话分工,提前沟通协商,确定各自角色定位,确保在谈话中互相补台补位,形成默契配合。要提高站位,切忌在谈话中简单就事论事,努力把谈话作为向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对象宣讲政策的过程。此外,对需要持续开展谈话的,要做足预案,做好谈话对象情绪安抚等工作,确保谈话安全;对在谈话中发现重大情况、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对外查对象采取留置措施的,要及时请示报告,该留置的果断予以留置。(魏强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