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27日至7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暨作风建设巡察。8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深刻检视巡察发现问题。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我局反馈意见。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加强局系统党组织建设的重大契机,巡察整改的过程是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能力的过程,必须变压力为动力,积极主动抓整改、促提升,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二)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整改工作落实。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礼卫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领导担任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落实等日常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6方面问题,研究制定《中共深圳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暨作风建设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深水党组〔2019〕80号),制定58条整改措施,将整改内容逐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具体责任主体,挂图作战、逐项销号。要求各责任处室(单位)每月报送整改进度,并作为局党组会议题研究推进。截至12月中旬,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6方面36项具体问题中,21项已整改完成,15项稳步推进。
(三)统筹兼顾,大力推进中心工作开展。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维护和巩固风清气正水务政治生态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水务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巡察整改强化纪律作风,强化政治组织保证,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运用到推动我市水务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上来,以实际行动谱写新时代深圳水务事业发展的新篇章。今年1-9月深圳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国第八、全省第一,深圳市因“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受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并于10月份成功入围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159个黑臭水体已在10月底全面消除黑臭,茅洲河共和村断面水质于11月份达到地表水Ⅴ类,提前2个月完成消除黑臭水体任务,深圳河河口断面水质全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Ⅴ类,观澜河企坪断面全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Ⅳ类,坪山河上洋断面水质全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龙岗河西湖村断面12月已达到地表水Ⅴ类,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强化局党组政治核心作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一周时间围绕新发展理念等5个专题进行了学习研讨,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局党组会议10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重要讲话精神10项,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3个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二是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和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须经党组会研究审议。巡察整改以来,包括人事在内的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修订局属单位领导集体议事规则,规定人事工作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研究。三是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局系统58个党(总)支部于6月底前完成集中换届工作,规划计划处党支部书记已配备到位,加强水文水质中心领导班子配备。开展水务“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策划“红色工地”建设、“流动红旗”、“党员先锋岗”评选等党建创新项目。印发半专职党务干部管理办法、党建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党建量化考核体系。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印发党风廉政教育管理办法等7项廉政建设制度,局领导班子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结合2015年张绮文系列腐败案检视剖析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针对部分学习心得有抄袭的情况,在相关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批评教育。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对局领导分工进行细化调整,将工程招投标和建设管理工作由不同的局领导分管。取消局廉政监督委员会审核招投标工作方案的工作模式,推动局机关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通过市水务局网站大力实施信息公开,并在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中谋划构建廉政风险防控平台。
2.强化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一是严格设计施工变更。修订印发《深圳市水务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2019年版)》进一步规范变更程序,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作为重点落实单位编制了实施细则,巡察以来设计变更数量同比减少18%。规范合同管理,在前期工作及合同制定中明确设计变更的追责和索赔内容,并将设计变更纳入市场主体履约评价管理。二是加大工程推进力度。组织制定水务工程推进例会制度,修订《深圳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制度》,推动在重点水源工程实施工程全过程咨询建设模式,提高工程实施效率。学习借鉴工程项目策划经验做法,组织编制项目前期管理手册、项目策划指南和项目管理手册。三是加快工程移交进度。组织编制水务工程验收、移交管理办法,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法,开展对已建成未移交的遗留项目统计工作,运用履约评价、信用管理等手段来推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加强与市民、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降低“邻避效应”,确保工程顺利建成投产。四是完善招投标管理工作。强化招投标监管,修订《深圳市水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及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3类共9项标准化采购需求模板,最大程度限制采购方案编制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建立对投标单位的清标量化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定标专家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招投标各环节全过程留痕、行为可追溯。修订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定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根据项目实际扩大应用我市其他直属部门的专家库,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项目邀请国内外专家参与定标。
(二)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加强发文办会统筹。出台整治“文山会海”措施21条,严把发文关口,巡察以来月均全口径对外发文相较上半年精简75%,退办45份反馈无意见、无针对性措施转发类公文。严控会议数量、参会层级,加强会议议程管理,凡可以通过视频会议传达部署的,不得要求基层同志来市局开会。
2.减少文来文往、行政空转现象。明确机关各处室(单位)尽量通过多沟通协商方式处理问题,征求意见类发文主送单位须具有针对性,同一文件稿原则上只征求一次意见,严禁要求“无意见也须书面反馈”。严控发文规格,常规性、事务性工作多使用便函、信笺形式发文,处室(单位)召开的会议不印发会议纪要,拟文处室(单位)不得因自身拖延等主观因素而随意更改发文紧急程度。
3.着力为基层减负。制定为基层减负措施18条,对精简、规范办文办会提出明确要求。强化问责机制,印发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组织制定严肃机关作风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处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形成长效约束机制。建立办文跟踪督办机制,局办公室及时督办(特急办件一天一督),要求拟文单位对会签和审核预留时间,影响文件办理时限的,牵头处室(单位)有权强制收回。
4.奋力推进重难点工作。一是加快重点民生工程进度。加强与市发改委、规自局的沟通协调,解决项目规划依据不足、选址规模发生变化等问题,商请提前介入项目的审批工作。强化规划先行意识,深化项目前期研究制度,推广应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进行建设和管理。每月组织召开重大水源工程推进工作例会,对重大水源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梳理,督办工程进度。二是规范委托外包事项。梳理各处室可外包的工作任务清单,规范外包审批程序,防止出现将本职工作委托外包的情况。
(三)关于落实水污染治理要求问题
1.着力提升水务规划前瞻性、系统性。一是进一步完善水务规划体系。按照“多规合一、统筹兼顾”原则优化制定水务规划体系,有序开展水务规划立项、编制、审批、实施、修编、后评价等工作,提高规划工程的前瞻性、系统性、专业性。二是加强与市发改委、规自局、各区政府的协同。探索与市规自局建立资料共享工作机制,市规自局同意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加强对碧道、防洪潮等方面的衔接;赴福田、罗湖、盐田等区水务局座谈,就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需求进行深入沟通。三是加快推进战略规划制定工作。《深圳水战略2030》近期将结题,今年计划完成《深圳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等5个重要水务规划的编制工作,2020年将开展《深圳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2.全力抓好水污染治理工作。一是抓紧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截至12月中旬,159个列入国家清单的黑臭水体全部得到治理,2018年底排查小微黑臭水体1467个,已完成整治1439个,剩余28个未治理。159个黑臭水体涉及暗涵376个,已整治348个,剩下28个正在加快整治中。二是全力补齐管网建设历史短板。开展污水管网项目大检查、大整改行动,推进织网成片。截至12月中旬,正本清源方面,改造小区、城中村4667个,完成率140%;管网建设方面,新建管网377.6公里,完成率125%,修复污水管网788.95公里,完成率91.4%。全市前3年新建的5897公里污水管网未验收比例减至2.7%,全市抽查近3年完成正本清源改造的927个小区(城中村),相应发现问题1094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加快提标、新扩建治污设施。2019年建成16座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1.8万吨/日(含分散式),提标改造方面,7座厂出水已达标,10座正在加快推进,年底全市污水总处理能力将达到748.3万吨/日,出水基本达到地表水Ⅴ类及以上,其中456.8万吨/日出水主要指标达地表水Ⅳ类。四是实施排水管理进小区。《深圳市排水管理进小区实施方案》已报请市政府审议通过,加快推进建筑小区排水管网的移交接管工作,排水管理进小区内容已写入正在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中。五是抓好智慧水务建设。完善排水管网GIS系统和排水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从排水户到市政排水设施、再到水质净化厂的全链条管理“一张图、一张网”。
(四)关于专项资金和课题监管问题
1.强化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一是防止轻率托管。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内控机制、决策机制以及内部审核管理制度,上线运行“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阳光监管平台”,实现专项资金管理全流程在线监管,审批人员全过程自动留痕。二是严格落实第三方管理单位回避要求。在专项资金第三方管理招标条款中写明回避要求,明确已承担专项资金管理的第三方管理单位,不得再承接专项资金安排的所有项目。三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绩效管理办法已完成初稿。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水务发展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质量防控机制,充分利用技术委员会平台,提升项目审查质量。
2.严格规范课题研究监管。一是严把课题经费预算关。严格落实《深圳市财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部门课题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要求,明确一般性、综合性、专业性课题单个项目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相应经费上限。二是进一步加强课题项目管理。出台《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概算编制审查指引》,印发《深圳市水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课题研究类项目自行采购管理。已制定《深圳市水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初稿,通过查重审查、信息公开等措施加强课题研究类项目统筹管理工作。
(五)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问题
1.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修订完善《深圳市水务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的通知》。建立临聘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做到信息掌握及时、全面。转变用工方式,逐步消减现有自聘人员。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出台《深圳市水务局公职人员回避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规定,按规定调整存在从业关系回避人员12名。
(六)关于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问题
1.严格出国(境)管理。修订出国(境)管理办法,从严管理干部职工的请休假及出国(境)行为,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因私出国(境)累计19人次,均无违规情况。
2.完善制度,提升信息化水平。一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汇编印发《质量安全监督业务管理制度(2019版)》,印发施行安全生产约谈、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评价等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加快水务信息化建设。7月以来召开9次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专题会议,已分板块完成水务业务全景图梳理工作,编制《深圳市水务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依托信息化规范业务工作管理,请休假审批等事项已实现网上办理,形成可检索的电子档案。促进业务与信息化不断融合,智慧水务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已完成并获市发改部门批复,完成工程勘察设计和全过程监理招标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前一阶段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党的建设及水务业务工作得到有力推进。下一步,我局党组将持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对尚未整改完成的,加快整改工作推进力度,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推动水务党建和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83072583;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电子邮箱:jgdw@swj.sz.gov.cn。
特此通报。
中共深圳市水务局党组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