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启动首轮巡察 3个组巡察2个月

发布日期:2017-08-10   来源:廉洁深圳

  8月10日,龙华区委召开2017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全面巡察工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各巡察组全体成员,第一轮被巡察对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区直各单位、区属各企业分管纪检负责同志,各街道纪工委书记等60余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是龙华区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面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对首轮巡察工作的巡察对象、时间安排、任务分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部署,首轮巡察成立3个巡察组,将于下周分别进驻区经济促进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大浪街道,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接下来,在本届党委任期内,将按照要求对区人大、政协机关,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区直属企业进行巡察全覆盖,必要时还要进行“回头看”,并根据需要对二级单位进行巡察。会上,区经济促进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大浪街道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做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和扩展,有利于强化党的领导,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在此次为期两个月的首轮巡察中,被巡察的各级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一次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良好契机,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会议强调,扎实开展此次巡察工作,一是要深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区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二是要把准政治站位,全面提高巡察工作水平,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切实发挥好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的作用;三是要明确巡察任务,突出巡察范围、巡察对象、监督内容、问题导向、结果运用,精准开展全面巡察。同时,对于巡察组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不能接受被巡察单位的宴请;坚守保密规定,不能泄露巡察情况;不能利用巡察之便办私事、谋私利;不能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龙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