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龙华区委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第二轮巡察工作。区委三个巡察组将分别进驻龙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治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
会议传达了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宣布了第二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等授权任职和巡察任务分工。按照巡察工作计划,本轮巡察将安排三个巡察组,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分别对龙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治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三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会议指出,区委首轮巡察三个巡察组分别巡察了区经济促进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浪街道办事处,还向对口帮扶领域进行了延伸巡察,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发现问题57个,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线索17条,向被巡察单位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26条,开局良好。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四条中增加了“党的市和县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等相关规定。迅速铺开第二轮全面巡察工作,正是实践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力举措、尊崇党章的实际行动。各巡察组要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强化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好巡察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的作用,把第二轮巡察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努力营造龙华区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良好政治生态。(龙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