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委第一轮巡察发现问题74个

发布日期:2019-02-02   来源:廉洁深圳

  近日,光明区委第一轮巡察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

  据悉,2018年10月25日-12月24日,光明区委开展第一轮巡察,组织4个巡察组对光明街道党工委及两个社区党委,区土地整备局、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共发现问题74个,提出意见建议31条,形成问题线索5条。

  现摘要刊登光明区委巡察组向各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问题:

  光明街道党工委

  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认真、严肃;执行干部管理制度不严格;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党员发展、管理不规范;“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不严;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工程项目监管缺失;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落实监督职能存在短板;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纪律教育不强。光明、翠湖社区党委重业务轻党建,理论学习重视不够,落实议事决策机制不规范,日常监督作用发挥不够,部分项目管理不到位。

  区土地整备局党组织

  党的领导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持续深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干部选用工作不严格、不规范;“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督不到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政府采购合同不规范;监管制度不完善,业务开展存在廉政风险。

  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党组织

  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理论传达学习形式单一,党性党风教育不足;班子建设有待加强,干部队伍整体结构不优,稳定性不强;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纪律教育重视不够、日常监督不严;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织

  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第一议题”执行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组织生活不规范;中层干部力量薄弱;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合同管理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光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