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2-19   来源:廉洁深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527日至712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中共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以下简称坪山法院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814日,市委巡察组向坪山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坪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本着立行立改原则,在巡察期间和巡察整改期间,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坚持从严、从实、从长,切实做好相关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具体有力的措施,推动整改取得明显成效。针对委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进一步梳理出41个具体整改事项和措施,目前,41个整改事项,39项已完成整改,2项因客观原因基本完成整改。整改期间,新制定规章制度项19项,修订完善5项。通过3个月左右时间的集中深入整改,坪山法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统筹保落实、带队伍抓培训的领导作用切实得到增强,党建责任进一步夯实,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全院干警工作作风持续向好,内部管理更加具体规范,司法效能有效提升。

  (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行动。一是第一时间组织学习。814日,巡察反馈会议当日,坪山法院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共深圳市委巡察办印发市委第九巡察组《关于对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确保整改工作不偏不倚,取得实效。二是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坪山法院党组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814日集中学习部署基础上,82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再次专题部署整改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列席,对全院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和市委第九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在全院上下凝聚共识、形成整改合力。三是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院党组积极研究制定《中共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深坪法党组201919),并征求各部门对整改工作方案的意见。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各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整改进度,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

  (二)精心组织,第一责任推进。一是坚持“一把手”抓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院党组书记切实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牵头抓总,组织制定院党组整改工作方案,并拟定《中共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落实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牵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其本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带头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带头查摆整改。对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院党组书记每周一次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确保按照要求、标准整改到位,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压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措施,达成了班子成员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和行动的高度统一。班子成员每周就自己负责的整改事项落实情况向党组书记汇报,集体研究整改问题和推进举措,其中巡察整改工作重大问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期间,分别就《关于落实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修订)》《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引》《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考察工作指引》《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规划(2020-2025)》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三是抓好督促检查,明确部门具体责任。聚焦巡察组提出的4方面12个问题,在整改方案基础上,研究制定《坪山区人民法院落实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问题整改清单》,梳理出42项具体整改内容,明确每个问题的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指定监察室对全院各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三)全面结合,第一实效整改。一是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坪山法院党组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分类抓好整改落实: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并按照既定方案督促逐步完成整改;对需要上级支持解决的,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尽快整改,尽可能保证整改质量;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整改具体问题,推动解决共性问题,通过具体制度的出台推进思想认识的提升,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反弹,尽可能延伸整改实效。二是与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相结合。把整改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执行力。整改期间,首执实施类案件稳步提升并达标,其中实结占结案数比例、实际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保全率和终本合格率等十几项重点指标全市排名第一。加大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力度,依法对4宗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穷尽财产调查及强制措施。制定《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升诉讼服务行动方案》,诉讼服务质效全面提升,其他业务工作也得到了长足进展,通过问题整改推动业务工作落实的效果得以充分体现。三是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坚持谋实招、务实功、求实效,促进主题教育与巡察整改工作同步提升、同步见效。在主题教育期间,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学习讨论、调查研究、检视反思,率先从主观方面找问题,带头深挖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将立行立改贯穿始终。在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环节,明确要着重围绕市委巡察组巡察我院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进行检视反思和整改落实。结合主题教育开展,125日,班子成员在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检视反思、查摆问题基础上,组织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中级法院、坪山区委政法委、区委主题教育指导组有关同志参加。班子成员敞开心扉,开诚布公,紧密结合巡察整改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新法院建设力度不够问题

  具体问题:1.把方向管大局有不足。1)针对整体工作缺少长远规划指引问题,结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坪山法院工作规划列入主题教育调研课题,党组书记带队深入全院9个部门调研,研究起草坪山法院发展规划,牵头起草《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规划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规划(2020-2025)》。2)针对未按照市中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问题,对本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全部规章制度进行系统化汇编,在已有制度基础上,出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审判管理与监督权责清单及履职指引(试行)》《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事务管理和服务的规范(试行)》《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实施办法》《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3)针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基本没有通过党组会而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策问题,9月底修订完善了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完善“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纳入党组会讨论的标准,进一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承办人、部门领导、主管院领导和党组书记四重审核把关,凡是单位总体工作部署、重要改革举措、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安排和干部任免管理等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决策,都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大事必议、议而必行。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坪山法院党组推进工作的目标和措施更加具体,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更加完善,协调推进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2.抓统筹保落实有差距。4)针对协调各方力度不够。审判业务大楼项目20186月启动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至今未立项问题,加快推动审判业务大楼项目立项和建设,目前已确定用地选址,立项材料已报市发改审核,力争2020年初完成立项,接下来抓紧推进后续工作。(5)针对坪山法庭项目已选址租赁,尚未落地问题,因涉及土地整备,我院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经区委政法委协调相关部门,现已启动审判用房的租赁和建设。(6)针对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项目争取支持不足,经费保障未落地问题,经与区委政法委积极沟通汇报,已获得支持,现该项经费保障已落实。(7)针对上级文件抓落实不够问题。强化上级文件落实情况追踪,在每周工作例会中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作出汇报,提高落实上级文件决策部署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责任,使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我院落实开花,力戒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坪山法院党组抓统筹保落实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工作落实成效明显增强。

  3.带队伍抓培训有欠缺。8)针对存在轻队伍建设的倾向,对划转人员、新招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动性、针对性不足问题,一是87-11日,组织我院20182019年度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新招录干警统一进行岗前培训,提升划转人员和新招录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质效;二是建立坪山法院师资信息库,针对不同专业岗位,培养坪法自己的讲师,通过自身干警讲自身工作,实现已有和新进干警素质的提高。现已有各类工作人员21人纳入讲师团;三是制订《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引》《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考察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尤其是领导干部的选任和考察工作程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四是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举办“经典咏流传,唱响新中国”主题合唱比赛,激发干警爱国热情。(9)针对业务培训不够,以老带新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研究执行《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1011日院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实施。8月上旬组织了新入职人员培训;二是规范了各项培训工作流程,为新招录公务员指定导师,对我院新招录的9名公务员进行一对一业务培训和实操指导,对新人进行业务交流和答疑解惑,实现“老带新”的工作目标;三是对全院速录员进行庭审速录业务培训,邀请上级法院优秀速录员和本院资深法官授课。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坪山法院党组带队伍抓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队伍素质得到提升,干警适岗能力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形成了我院自有的稳定的师资,为新进人员素质提升提供了有力师资保障。

  (二)党建工作不到位,党支部建设和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具体问题:4.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10)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研究党建工作主动性不足问题,一是从8月份起,党组会至少每月有一个议题专门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整改期间,党组陆续审议通过《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二是加强党务人员和经费保障。在全院仅有14名行政警务人员的情况下,调配1名公务员作为专职党务干部,依规提高党建经费比例。三是按照“八有标准”打造坪山法院党建工作室;四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2次。选派2名选手分别参加团市委和市中院主题教育演讲比赛,分获二等奖和优秀奖。(11)针对党建和审判执行业务融合不够紧密问题,一是在行政例会、审判态势分析会等业务工作中,同步研究、开展党建工作,由党员担重担、唱主角,确保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开展党员志愿者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党员进行宣讲,组织法治小剧场进行普法活动多次;二是将支部建在庭上,以部门为单位,结合机构改革进度,重新设置党支部,各党支部学习会议与各部门业务工作会议联合召开,切实增强党建工作质效;三是将政治学习与审判业务学习一起纳入全院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评制度进行考评;四是坚持每季度党员推优,并将党员干部典型培树作为年终对支部和支部书记考核的重要指标。目前向上级法院报送先进工作人员及集体8次。通过多措并举,进一步深入党建工作与审执业务相互融合,切实避免党建与审执业务“两张皮”现象。(12)针对抓自身建设不到位,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问题,坚持严字当头,狠抓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深刻剖析自身问题。制定《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整体流程,细化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程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院领导班子和成员会前认真查摆问题、检视反思、落实整改,建立问题台账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13)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每两个月安排一次,并至少学习2个专题,814日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0次,同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0次;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参加深圳市委宣讲团成员针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进行专家辅导学习。认真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班子成员带学领学,结合工作开展交流讨论;三是院党办对各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坪山法院党组抓党建主责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党建和审判业务结合更加紧密,民主生活会制度更加完善,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更加到位,班子成员自身建设有效加强。

  5.党支部建设不扎实。1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坪山区人民法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工作指引(试行)》,细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举措;二是坚持院领导带头讲党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029日,院党组书记为全院干警讲党课,10月底,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完成为所在支部讲党课;三是加强支部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坚持每月提醒,每季度检查通报,同时作为支部和支部书记考核的重要内容。(15)针对支委会委员选举产生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严格选举工作流程,院党办加强对各支部委员的业务指导,及时寻求区直机关工委的指导和帮助,规范党建工作流程,目前新成立的9个党支部支委会选举产生程序均按照规范开展;二是加强支部委员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使党务工作者精熟党建业务,提高专业技能,促使党建工作规范化、系统化。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三会一课”制度有效落实,党支部建设更加规范,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凸显。

  6.党员教育管理不严。16)针对发展党员没有把好关问题,做好前期发展党员的政治体检。 827日,组织全院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等15人进行了党建知识学习和测试,提升干警党性素养。(17)针对落实“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要求不到位问题,一是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由各部门负责人或者相关主要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二是加强支部书记业务培训,926日,借助全市党支部书记培训,完成全院9名党支部书记的党务培训。(18)针对党员组织关系没有理顺,本单位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不及时问题,一是制定《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二是全面梳理现有人员政治面貌,建立并及时更新我院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台账;8月份以来,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0名新入职同事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办理2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事宜。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坪山法院党组抓党建工作主责意识进一步增强,党支部建设更加科学规范,党员教育和管理更加严格,党建工作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三)党风廉政建设薄弱,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

  具体问题:7.“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19)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问题,一是每年按上级部署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专题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安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二是出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和《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制度制约;三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督察窗口工作作风、庭审礼仪规范,并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日常采购、车辆维修、油卡、培训、信息化等经费,安排监察室依职权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巡察整改以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发送每周和节日廉政提醒19条。针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问题开展谈话提醒36人次。搭建外部监督平台,邀请人大代表、社会公众等外部监督力量监督法院工作,听取并及时吸收合理化建议;四是制定廉政监督卡,在立案环节向每个当事人发放,由相关对象对相关人员进行监督。(20)针对纪检监察力量薄弱问题,一是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商请上级派专职纪检书记。上级法院已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推进。二是配置1名专门工作人员(公务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公务员)和1名专职辅助工作人员;三是各党支部均配备一名纪律委员,履行对本支部的纪检监督职责。

  整改情况:除廉政专员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外,其余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干警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机制进一步健全。

  8.工作作风不深入。21)针对院庭长办案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提高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比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是8月底前已组织各部门梳理在办的疑难复杂案件,并要求各部门将疑难复杂案件安排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并建立案件台账报审务处备案,目前我院疑难复杂案件58件,其中正在审理35件,已办结23件,该58件疑难复杂案件中,均由院庭长亲自办理或者安排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办理;二是每月态势分析时定期公示院庭长办案清单。891011月份,院庭长单月办结案件占全院办结案件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71.0%,56.7%71.5%87.8%。(22)针对诉前联调工作抓得不紧问题,一是 829日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建立诉前调解台账,设置专人追踪、管理诉前调解案件的调解期限,每周对调解超期案件进行排查登记,对于调解期限即将届满(少于10天)的案件进行预警。巡察整改以来,进入诉前联调案件共计1888宗,排查调解超期案件31宗,其中当事人申请延长调解期限符合条件的24宗。(23)针对两个审判法庭扩建设计监管不到位,造成浪费问题,8月底完成已有审判区域布局的整改。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院庭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发挥,诉前联调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现有审判法庭审判区域布局更加合理规范。

  9.内部管理不严格。24)针对办文不严谨问题,一是进一步优化内网协同办公系统(OA)建立非涉密文件全流程网上处理机制,实现文号统一管理,分类套红,目前新OA已经上线运行;二是制定并下发关于文秘机要团队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文秘机要人员的权责清单;三是将发文权限下发给在编干警及内勤并发布关于文秘机要团队职责分工的提醒,规范文件处理流程,不断提高办文质效。(25)针对案件档案长期堆积在办公室有安全隐患问题,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我院档案库房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推进纸质案件归档,对2018年案件以及2019年上半年新收的执行案件采取传统纸质归档模式。截至20191130日,2018年新收案件3965宗,办结3945宗,已移送归档3843宗,验收入库3812宗,验收入库率为99.2%;三是推行无纸化归档为主纸质归档为辅的一键归档新模式,发布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规程(试行)》与《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诉讼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在办案件纸质卷宗集中保管,彻底解决案件档案在业务部门堆积问题。(26)针对合同监管不严,部分合同没有签订日期问题,制定《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于827日印发并正式实施,规范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合同监管,确保合同签订规范。(27)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对诉讼服务中心的装修项目进行拆分,规避政府集中采购问题,一是根据市财政局采购中心《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供审计部门移送问题有关情况的函》要求,逐项梳理和说明诉讼服务中心租赁采购情况及有关依据;二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反思,就该项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并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接下来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规定,长期坚持。(28)针对从龙岗法院划转的固定资产至今没有交接确认问题,一是积极与龙岗法院沟通协调,对原龙岗法院固定资产进行新的盘点,超过使用年限且无使用价值的资产由龙岗法院处理,尚在使用年限内资产转入我院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入账,上报财委,按月计提折旧;二是对部分实物存放地点与系统登记地址不一致的资产进行维护和变更,重新打印标签,做到固定资产存放地点与实物保持一致,确保资产安全。919日已与龙岗法院交接完毕。(29)针对个别采购小组成员既是报销人又是审核人问题,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财务部门加大对经费开支业务的计划性、合法合规性和审批流程的完整性及资金使用效益的审核,使经办人与审核人相分离。接下来将严格执行《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30)针对车辆维修配件、工时费价格虚高问题。制定《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费用的审核、监督。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办文办会更加规范,案件归档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更加科学,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

  (四)落实司法责任制不到位,审判质效有待提高问题

  具体问题:10.司法权运行保障机制不健全。31)针对没有制定院庭长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问题,制定《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审判管理与监督权责清单及履职指引(试行)》,理清院庭长权责,加强履职指引,促进院庭长依法依规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实效。(32)针对尚未建成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系统问题,根据市中院召开的一体化建设会议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市法院信息安全和系统研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基层法院不再自行研发相关信息化应用系统,由市中院统一建设。在此背景下,我院结合本院实际,做好需求整理并安排人员积极参与中院智慧法院建设的相关项目。33)针对至今没有召开过专业法官会议问题,一是 930日前完成了专业法官选任工作,分别选任了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和民事专业法官会议;二是对《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并依照规则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究讨论。34)针对未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问题,出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实施方案》。(35)针对未细化落实《深圳市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若干措施》问题,制定《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若干措施工作分解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依法加强对司法人员履职保护力度。

  整改情况:除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外,其余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司法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审判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司法权运行及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11.司法效能有待提升改善。36)针对督办积案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制定《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案件审限催办和督办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审限预警机制,加强对审限预警案件的催办、超审限案件的督办,超审限的案件办结率100%;二是整改期间,分管院领导督办龙岗法院划转的5宗执行积案,目前已执结4宗,剩余1宗因执行案件因客观原因暂未执结(原因:涉案房产多次进行网拍,但因两次竞拍人未支付竞拍尾款故无法执结)。37)针对4宗涉黑涉恶案件的4万元罚金执行力度不足,至今仍未执结到位问题,加大“打财断血”力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一是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涉财产刑执行的排查清理,刑事审判庭对涉黑涉恶案件涉财产刑执行案件第一时间梳理标识并及时移送立案;二是依法做好财产查控,采取强制措施,指定专人执行,及时做好限高消费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穷尽执行措施,最终依法结案。(38)针对存在忙闲不均情况问题,巡察期间已制定《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分案规则(试行)》,在每个月的态势分析会中定期统计汇总各审判执行法官的工作量化表,并根据工作量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案件分流,已立行立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现有积案得到有效化解,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力度进一步加大,实现人案更加均衡,司法效能进一步提升。

  12.为民意识存在不足。39)针对司法公开不够,庭审直播率不高问题,一推进科技法庭建设,目前所有科技法庭都已可以进行庭审直播。二是大力推进速裁案件庭审直播。速裁案件坚持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我院1-5月庭审直播率为66.48%。经过整改后,截至1130日,庭审直播率上升为84.81%,实现较大幅提高。三是逐步推进庭审直播全覆盖。制定《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庭审网络直播工作实施办法》,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逐步在普通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中推进庭审直播工作。(40)针对文书上网率不高问题,制定《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若干规定》,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检查通报,坚持依法公开,符合条件的全部公开。1-5月,我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为28.86%,在全市各区法院中排名倒数第四。经过狠抓整改,截至111日,我院符合上网条件的文书上网率为97.42%,在全市法院中排名第一。(41)针对在互联网搜索不到坪山法院官方网站问题,一是完成安全漏洞的排查修复,目前已修复安全漏洞,符合网络安全要求;二是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推进我院官网部署在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社会公众可在互联网随时访问(网址:www.szpsfy.gov.cn)。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司法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庭审直播率和裁判文书上网率明显提高,司法为民、便民举措有效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坪山法院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抓整改。坪山法院党组将紧紧抓住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和群众评判。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不懈抓作风。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快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新时代新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定不移促发展。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体系,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提升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水平,推动坪山法院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尤迪, 0755-2325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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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