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成立区委巡察办和五个巡察组 启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专项巡察

发布日期:2017-08-01   来源:廉洁深圳

  7月31日下午,罗湖区委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专项巡察动员大会,启动全面从严治党专项巡察工作。区领导贺海涛、周益川、范德繁、李小宁出席会议。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常委林苗到会指导。区属15个党委、工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专项巡察领导小组、各巡察组工作人员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布了成立区委巡察办及五个巡察组的决定并为巡察办和五个巡察组授牌。成立区委巡察办和五个巡察组是罗湖区委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守政治担当,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的具体行动,标志着罗湖区委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林苗在讲话中指出,罗湖区在全市范围内区级巡察工作启动最早、影响大、效果好,得到省委巡视组领导的充分肯定。这次又在全市率先成立专门机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专项巡察工作,充分体现了罗湖区委班子和罗湖区纪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和推进巡察机制改革相关要求的决心和信心。接下来要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各部门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好重点人和重点领域,坚定不移地推进巡察工作,既为推动罗湖区振兴发展提供保障,也为全市开展巡察工作提供宝贵经验。

  罗湖区委书记贺海涛就开展专项巡察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区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二是要全面落实区委巡察工作的要求,把握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严格遵照程序,强化巡察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工作;三是要强化巡察责任意识,强化巡察组的责任、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协同作战的责任、信息报送责任,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圆满成效。对以任何借口不配合甚至阻挠巡察工作的行为,以及巡察工作中的其他失职失责行为,都要严格问责,确保巡察质量。

  据悉,罗湖是全市最早启动巡察工作的行政区,至今已进行了五轮。根据此次巡察方案,在接下来的两个月时间里,罗湖区将派出9个巡察组分片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区管处级领导干部岗位适配性情况、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对全区52个单位进行全方位的“政治体检”,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罗湖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