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向第二轮巡察6个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18-08-01   来源:廉洁深圳

  2018年3月13日-2018年4月28日,盐田区委开展了第二轮巡察,三个区委巡察组对区经促局党组、区前期办党组、区住建局党组、区城建集团党委、梅沙街道党工委、区采购中心六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巡察。近日,各巡察组向六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区经促局党组:落实“两个责任”认识不够深刻,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巡察发现,区经促局对落实“两个责任”认识不够深刻,党内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党员管理工作重视不足。人事业务办理不及时。在产业发展资金、企业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等方面风险防控能力较弱,存在廉政风险。

  区前期办党组: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项目招标、管理不严格

  巡察发现,区前期办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议事规则不规范,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学习培训不足、形式单一,“三会一课”未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执行选任程序不够规范。项目招标、管理不够规范、严格。

  区住建局党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廉政风险防范不够细致

  巡察发现,区住建局党组织活动开展不经常,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发展党员不够积极,对下级党组织指导力度不大。执行选任程序不够严谨细致。党风廉政制度“大而全”, 对具体业务的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不够细致,缺乏针对性的防控制度和细化措施。

  区城建集团党委:下属党组织架设不科学,对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不够重视

  巡察发现,区城建集团党建工作力度层层递减,党委与党支部对组织活动的开展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下属党支部发展不均衡,个别支部人数较少,不利于党建工作开展。人事管理制度粗略,未明确具体流程。经营管理不够完善,经营方式过于粗放,对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不够重视,存在廉政风险。

  梅沙街道党工委: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薄弱,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较弱

  巡察发现,梅沙街道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薄弱,纪检干部配备严重不足;党的建设有所缺失,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党费管理不够严谨。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履行财务制度不够严谨,部分物业、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不规范。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较弱,缺乏有力监管措施。

  采购中心: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缺乏抓手,招标项目审核把关不够严格

  巡察发现,区采购中心至今未成立党组,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缺乏抓手。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纠正“四风”问题不够彻底,服务意识还不够强。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招标项目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采购项目资料归档不及时、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