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湖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8月至12月,罗湖区委组建4个巡察小组,对15个区属党委、党工委以及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安监局、区人力资源局、区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等5个涉及基层治理工作的单位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巡察,并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纳入巡察内容。
近日,各巡察小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均表态要认真学习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扎实整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根据罗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现向社会公开本轮巡察反馈情况。
黄贝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支部队伍建设问题突出,作风建设存在庸懒散。
黄贝街道部分社区党支部书记老龄化问题突出,后备人选不足,各党支部均存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现象;街道执法队因在查处怡景花园违建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被问责;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在选人用人上没有严格贯彻“五湖四海”的要求;对街道干部队伍管理松软,对社区和股份公司监督管理不严格。
翠竹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率偏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翠竹街道党工委部分领导干部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率偏低;班子民主生活会存在“好人主义”;党组织设置不规范;部分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个别部门、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纪律较松散;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2016年至今,街道有5人因违纪违法被处理或问责。
东门街道党工委: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在处理违法乱搭建问题上履职不力。
东门街道党工委没有系统规划研究党建工作,以党政班子会议代替党工委会议;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员登记信息不准确,党员管理不到位,街道2000名党员中,有500名党员失联;在处理晒布路某处违法乱搭建问题上履职不力,街道6名责任人被问责;对街道工作人员思想动态掌握不全面,开展谈话提醒不够。
桂园街道党工委: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现象仍然存在。
桂园街道党工委部分领导干部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进展缓慢;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社区党委、两新组织党组织管理能力不强,基层党建工作与股份公司治理结合不紧、办法不多;廉政教育形式方法单一;在“房中房”整治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南湖街道党工委:核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处置信访维稳问题存在失职失责。
南湖街道党工委核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存在党工委会议被党政班子会议替代的问题;社区、股份公司党组织建设工作较弱;在处置信访维稳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被问责的情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扎实;未制定民生微实事专项资金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笋岗街道党工委: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股份公司监管机制严重缺失。
笋岗街道党工委没有对街道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专题研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党工委会议记录不完整;班子民主生活会没有开展相互批评;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提醒工作不扎实;股份公司党建组织员业务不熟,社区党建基础性工作不到位;股份公司监管机制严重缺失,近年来街道股份公司有5人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
东湖街道党工委:基层党建工作较薄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东湖街道党工委基层党建工作较薄弱,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社区党委对党员基本信息掌握不准确;查处违法建筑存在懒政怠政情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16年至今有7名股份公司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街道有8名党员干部因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利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莲塘街道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选人用人没有坚持五湖四海。
莲塘街道党工委党组织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突出,社区党支部带头人能力素质亟待提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率偏低,互联网高新园区党建工作力度不够,“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股民对股份公司管理层的投诉较多;公共资产管理未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入册;在选人用人方面没有严格贯彻“五湖四海”要求。
东晓街道党工委:聚焦党建工作不够,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东晓街道党工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问题,股份公司和“两新”组织党建薄弱问题比较严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党员对党组织认同感不强;落实青年创业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隐患。
清水河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人员管理不到位。
清水河街道党工委“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不规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动性不强;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弱项,党的十八大后顶风违规违纪问题仍有发生,2016年以来有4名党员干部因受贿、收受礼金等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小额工程监管仍有盲区,重点敏感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不及时;党建基础性工作不扎实;对聘用人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区教育局党委: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较普遍,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区教育局党委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较普遍,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率仅为18%,班子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避重就轻;党组织设置不规范,“抓早抓小”工作开展不经常;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2016年以来区教育系统因违纪违法被党纪政纪处理的共有35人;内部管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自营物业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
区卫计局党委:党建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社康中心党组织建设较弱。
区卫计局党委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委会议研究范围不清晰、会议记录不规范;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社康中心党组织建设较薄弱,党员后备力量不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纪检组织不完善、制度不健全,药品采购、医疗设备采购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干部队伍结构和党务干部配备不合理。
区城管局党委:党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顶风违规违纪问题仍有发生。
区城管局党委掌握干部队伍思想动态不深入,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少数工作人员法纪观念淡薄,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廉政谈话提醒落实不到位;市容环境巡查外包服务人员队伍管理有短板,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密;执法人员被长期借用。
罗湖公安分局党委: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仍有短板。
罗湖公安分局党委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仍有短板,消防验收监管制度不完善,区看守所存在廉政风险点和监督盲区;少数户政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对罗湖区保安服务公司监管不到位;极少数干警宗旨观念不牢,法制观念淡薄,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区直机关党工委:组织架构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欠缺。
区直机关党工委负责下属41个单位党组织,包括8个党委、8个党总支、25个党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架构不健全,未配备专职副书记;党工委及下属党组织会议记录不规范;多个党支部均存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下级党组织指导、检查不够。
区民政局党组:党建基础性工作不扎实,对民生微实事廉政风险监管不到位。
区民政局党组未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突出矛盾进行专题研究,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没有开展相互批评;未制定廉政谈话提醒工作计划,以随机谈话代替定期谈话;未能指导各街道制定民生微实事廉政监管办法,少数服务类项目存在监管漏洞;党务工作者队伍流动过快,党建基础性工作不扎实。
区人力资源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员额人员队伍管理不紧不实。
区人力资源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研究不到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未开展相互批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弱项,个别重点岗位干部因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被判刑;对员额人员队伍管理不严不实;党支部设立不合理。
区住房建设局党组:作风建设宽松软,“两库”建设管理不到位。
区住房建设局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部分党支部未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现象;少数科室及下属单位纪律较为松散,单位内部科室之间、与区属其他单位之间存在“踢皮球”现象;“两库”建设管理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2016年至今因违法违纪被处理3人。
区安监局党组: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区安监局党组党建工作抓而不实,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队伍存在在编不在岗的问题;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当指挥员多、当战斗员少的现象。
区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党组:党组工作机制不健全,“三率”考核缺乏监督制约机制。
区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党组工作机制不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存在脱节的问题;党的组织建设弱化问题比较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缺乏活力,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监督、教育责任落实不到位,社区网格员信息采集“三率”考核存在廉政风险。
此外,各巡察小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罗湖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