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深汕特别合作区等16个被巡察党组织在廉洁深圳网站全文公开整改情况。现摘要刊登各党组织整改情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
针对推进合作区建设发展不到位的问题,坚持规划引领,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已完成和正在开展规划编制共39项,《合作区总体规划纲要》通过审议;强化攻坚克难意识,完成土地征收和流转27.9平方公里,对永久基本农田占用问题完成整改耕地142亩;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深汕高铁、学校医院等民生项目建设,开发深汕常住人口系统,五项户籍业务正常开展。
针对党的建设弱化的问题,四个镇各级党组织全部纳入合作区党工委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全面推进“1+4+6”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把田寮村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成全区党建标杆;加强基层班子管理,清理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民小组长“三类人员”8人,对5个“软弱涣散”村进行整顿提升,2019年底全部摘帽。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充实纪检监察干部9人,推进谈话点和信访接待室升级改造;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完善定标工作制度,对定标委员会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建设视频监控会议室,组建定标管理小组,对定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公车管理,建立车辆核算、车辆维修台账制度,加强车辆费用报账环节审核把关。
市史志办
针对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有欠缺的问题,制定《深圳市2018-2022年党史工作规划》,在深圳史志网、“深圳史志”微信公众号公布我市辖区内方志馆目录。针对存史资政育人谋划不到位的问题,围绕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时间节点及“双区驱动”使命任务,编纂《深圳改革开放四十年》《深圳四十年科技创新史》等6部图书,开展《嘉庆<新安县志>点校》等课题研究,编写《资政参阅》;启动全市第三批党史教育基地评选、第二次革命遗址普查,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
针对从严治办存在不足的问题,完善15项制度,严格管理干部队伍,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分批次对干部进行家访,对出现个人有关事项漏报等问题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6人次;完善文稿审核把关工作流程,建立AB角交叉审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对经费报销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清退不规范报销的有关费用。
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主动担当作为,制定口述史年度采访计划,围绕改革开放决策及创业历史,采访有关老领导;组织拍摄宣传片《深圳红色家谱—深圳市党史教育基地》。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将党史馆、方志馆开馆时间调整为每周二至周日,满足市民群众节假日参观需求。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
针对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够全面彻底的问题,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措施61条,逐条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严防巡察整改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再整改,强化党务工作力量,新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5人;坚持五湖四海选人导向,新招录和选调公务员共5人;重新核算党费标准,保证每月及时足额缴纳。
针对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补填2015年以来提拔选任干部档案审核材料16份,对执行回避制度不严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两名同志挂职未到岗的,其挂职经历不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加强干部管理,制定《考勤管理办法》等制度23项,明确加班后调休的审批要求,对工作记录不实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7人次;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将已设立的战略发展组和数据分析组明确为业务组,受有关处室领导。
针对财务和课题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强化内部财务管理,认真核对采购办公用品情况,对未做好物品登记入库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将所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按规定科目列支;细化课题评审规定,由评审专家出具评审结论后方可结题,加强课题成果应用信息化管理,在OA系统建立课题日常研判和成果监督专栏,对课题全流程管理。
市保健办党委
针对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设立党办并配备专职主任,安排专人负责党务工作,转入6名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跟进培养2名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对不符合程序规定提拔的部门负责人暂停履行职务,将4名低职高聘的医师全部调整为按照实际技术职称聘任,开展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备案人员出国(境)证件全部交由单位统一管理。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制定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完善《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等制度17项;严肃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9.3万元,对违反公车使用规定的责任人予以免职;纠正公款支付行政处罚问题,补回公费支出3万元;认真落实巡察、审计和财政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医用耗材采购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并与原医用耗材供应商终止业务合作。
针对内控机制缺失的问题,强化财务管理,每月对银行账户进行对账、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清理专项资金账户,将账户中非专项资金转回基本账户;建立健全药房管理制度,加强药品从进到出各环节的监督,完成99%的药品线上采购;提高采购专业水平,将20万元以上的自行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实施,实现采招分离。
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抓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机场总规修编获民航局批复,按计划推进三跑道、卫星厅等市级重点工程建设;提升航空港国际化水平,2019年国际客运航线突破60条;深化改革创新,完成综合改革任务4项,累计注销僵尸企业75家,实现无对外投资或无重大资产处置的控股公司全部出清。
针对管党治党力度不足的问题,修订《党委工作规则》和《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清单;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集团专职副书记不再兼任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所有二级企业专职副书记不再兼管经营业务;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全面梳理集团职数设置和配备情况,对超职数配备的2名人员进行岗位调整,从严处理“裸官”问题,对相关人员予以免职。
针对“四风”依然存在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办公流程由339项减少至193项,精简率达43%,重新设定流程环节与审批期限,流转效率较原先提升19%;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退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等款项7.1万元,完善财务报销制度,通过增加财务报销发票查验环节、加大虚假发票惩罚力度等方式,防止私设“小金库”。
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的问题,制定进一步发挥党委领导作用的实施意见,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13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补选下属单位纪委委员3人,制定“三会一课”等制度6项,改进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等15项工作;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修订《职衔管理办法》,完善职衔晋升等条款,对执行破格提拔程序不规范的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针对“两个责任”压而不实的问题,整合纪检监察、监事会等监督资源,吸纳法律部门力量,形成“6+1”监督体系,建立纪委委员挂点服务机制,把监督工作融入生产经营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创建,拍摄《廉洁文化你我共建》宣传短片,组织典型案例剖析活动;从严落实监督责任,认真核查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对违规打高尔夫球等问题的责任人立案查处6人、组织调整9人、谈话提醒38人,清退公款购买购物卡、违规报销等款项171.3万元。
针对盐田港建设指挥部监管缺失的问题,指挥部“三重一大”事项须经盐田港集团党委研究审议,年度预算纳入集团统一管理;制定接待管理、费用报销等制度,强化经费使用、招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土地出让出租台账,终止与相关公司的服务协议,撤销驻京联络点,厘清建港指挥部的职责权限和管理职能。
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认真履行党委领导职责,优化审批流程,减少112个审批环节和96个审批岗位,撤销职能重复的8个专业委员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免去2名党委委员和2名总师兼任的下属企业负责人职务,引进高端和专业人才7名;深入实施“党建进班组、党员上一线”书记项目,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挂点一个基层班组和一个相对薄弱党支部,通过“深燃学堂”APP开展党员专题培训。
针对落实“两个责任”力度不足的问题,加强廉洁从业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和清单,配齐下属4家单位纪委书记,补充专兼职纪检工作人员7人,开展整治“微腐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私接私改等行为;强化执纪问责,调查核实巡察反馈相关问题16项,对违规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9人、诫勉谈话7人、谈话提醒16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退违规发放补贴、私车公养等款项61.1万元。
针对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完善党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研判机制,开展下属单位应急管理情况督导检查;加强资金管理,违规对外借款全部退回公司账户;组织项目采购工作自检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成立不动产专管部门,建立不动产线上管理系统,追回物业欠缴租金72万元。
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党建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新成立党支部2个,整顿软弱涣散和不达标党支部2个,清理“失联”“空挂”党员18人;加强评优评先事项的政审把关,对表彰事项进行全面排查,撤销相关个人和集体的荣誉称号;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2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加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阵地监督管理。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完善制度41项,修订主体责任清单,对下属39家企业开展主体责任考核并进行通报、约谈和督促整改;坚决整治“四风”, 2019年全口径业务接待费用削减55.6%,巡察期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立行立改,追缴公款购买烟酒等款项573万元;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413人次,对违规违纪人员立案查处3人,追缴违纪所得109万元。
针对风险防控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全面加强集团品牌管理,停止3家民企使用“海吉星”商标并追收200万元使用费;推行集团物业公开招租,在18家下属企业建立市场档位管理系统;实行零星工程项目“预选招标”并备案,防止建筑工程和维修业务被垄断。
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推进“党建+”模式,从“党建+生产经营”等七个方面建立党建引领企业发展的有效机制;推行35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量化指标体系,党建进章程覆盖至三级企业;构建“1+3+3”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体系,结合产业共建输出党建经验;制定“三会一课”工作指引,通报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23次。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纪委监督小组,制订《派出监事管理办法》等制度10项;严肃整治“四风”,开展“正风工程”,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巡察整改以来,集团发文数同比下降27%,清退空置保障房58套,压减公务车费用308.9万元,清退违规发放福利等款项178.3万元,对公款旅游的责任人立案查处1人、诫勉谈话1人。
针对企业管理水平不够高的问题,出台《EPC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下浮14个EPC合同的建安工程费;出台《聘请服务类外协机构管理办法》,核减2020年度预算的咨询服务类项目107个、费用4538万元;完成13个项目全周期计划一级节点考核验收;优化机构设置、压减人员编制,总部和二级企业人员编制共压减15%。
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修订《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清单》,划定党委会决策事项56项、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52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党支部增加到16个,组织对“三会一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党支部每季度报送党建工作写实机制;理顺党员组织关系,51名“口袋党员”和“隐形党员”转入组织关系、5名离职退休党员转出组织关系。
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指引》等制度13项,在控股上市公司成立纪委,在相关基金管理公司配备专职纪检人员;严格执纪问责,对违规报销等问题的责任人立案查处2人、批评教育9人、谈话提醒1人;持续整治“四风”,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发布廉洁通知和提醒函,全面排查集团领导干部接待开支,清退违规报销等款项38.8万元。
针对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优化风控体制和流程,建立风控尽调报告交叉评审机制;严格执行跟投制度,集团相关高管和投委会委员足额补交跟投款;通过发行中期票据、股东增资等方式,将集团银行短期借款由2019年初63亿元降至年底25亿元,2019年减值计提共7.8亿元,退出非上市项目15个,盘活存量资产,防范金融风险。
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的问题,新增执纪办案和审计、风控人员4人;按照“1+3+N”思路重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各类细则12个,完善业务招待、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26项;调查核实巡察反馈相关问题4项,对1名违规违纪人员予以立案查处;组织业务招待费报销合规性专项交叉检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教育,追回违规报销款项4.3万元并辞退相关责任人。
针对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启用人才安居服务大厅暨人才安居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党员活动室13个,新增或调整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31人;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6名集团班子成员免去兼任所属企业董事长职务,对相关“裸官”予以免职并调整岗位;探索制定薪酬总额决定机制,启动员工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针对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积极改进强管控模式,有序下放人力资源管理、工程变更等权限,梳理优化业务流程与审批权限60余项;撤并无业务开展的人才安居服务大厅2个,每年节省费用近110万元;制定《发展住房租赁业务工作方案》等专项方案,协调加大人才住房配租力度,巡察整改以来,完成1136套自有产权空置房源分配工作,有关房源空置率下降17.3%。
罗湖区财政局党组
针对落实巡察整改和曾志权案“以案促改”不到位的问题,制定《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强化财政统筹监管职责,理顺采购办与采购中心职责分工;加强离退休党支部管理,借助微信平台为离退休党员送学送课,对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程序予以除名;深化“以案促改”,完成建立重大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估机制等12项专项治理任务。
针对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制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出台自行采购监管等7项制度;创新党风廉政教育方式,探索与财政业务相适应的学习教育机制,发布《每周廉播》22期;建立“1+12”财政内控机制,围绕预算编制、财政机关运转等12类业务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
针对财政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强化合同履约整改,通过退换货、扣减合同尾款等方式,完成14个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组织“公务用车回头看”专项检查,规范全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开展账外政府物业专项整治,理顺各单位产权责任,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补录物业3601套。
坪山区财政局党组
针对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和曾志权案“以案促改”不到位的问题,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将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考核重要内容,全面排查党员组织关系,组织签订个人政治身份《承诺书》22份;制定完善财务管理等制度8项,强化经费报销等关键环节的管控;认真落实“以案促改”,开展“读案例、守初心、写感悟”活动,组织财政资金安全警示教育,规范全区临时用款管理,明确原则上不予安排临时用款。
针对干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强化干部监督制约,对重要岗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12人,制定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将登记备案范围扩大到全局在编公务员、职员和雇员;规范请休假管理,完善事前审核和事后备案制度,认真核实干部年休假情况,清退超发未休假补贴5.2万元。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制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抓好年度述责述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信息100%上系统、100%公示,清退超标报销接待费等款项共16.5万元;强化重点领域监管,采取综合评分比选的招投标方式选择7家国库代理银行,对违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合同的企业进行清理。
光明区委政法委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筹协调不够到位的问题,召开专项斗争推进会等多个会议对全区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区领导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42人次,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建立政法委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街道、成员单位机制,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编印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组织联络员培训、专题讲座、“上门”培训共56场。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不够充分的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组建宣传队伍,成立51支377人的宣讲小分队,推进专项斗争宣传入商铺、入工厂、入企业,巡察整改以来,宣传报道典型案例28篇,发送短信300万条,累计受众120余万人;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人安全保护办法》,对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进一步打消群众疑虑,激发群众举报热情。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办理不够有力的问题,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发放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拓宽线索举报渠道;建立线索定期通报和提醒制度,通报摸排工作不到位问题2次,出台线索核查责任管理办法,定期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公安等部门对重要线索开展会商,提升线索摸排数量和办理质量;建立行业双向反馈机制,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
光明区司法局党组
针对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制定“三会一课”学习计划,配齐党建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队伍建设,调整有关人员岗位,解决职岗不符问题,严格辅助人员监督管理,对辅助人员开展全覆盖谈话提醒。
针对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完善公章和公车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公章和公车使用;加强财务管理,停发党政信息稿酬,清退超标准报销等款项1.7万元;推进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部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光明区政府在线进行公开。
针对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有差距的问题,开展社区法律顾问问卷调查和季度督导检查,每半年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考核;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用真情做实做响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宣传宣讲活动共160次;依托微信小程序、“i深圳”等新媒体提供线上法律服务511次。
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党组
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按规定成立局党组,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决策部署精神,对工作落实情况每月进行检查督促;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制定“三会一课”实施规程;在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志愿者服务队107人次。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制定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等制度12项,规范自行采购、工程结算等工作流程;加大巡查督办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规划土地监察执法问题;强化执纪问责,对公务油卡私用等问题,批评教育8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1人,退回相关款项3.4万元。
针对规划土地监察领域监管指导不力的问题,局机关开展全员参与执法办案活动,主动承担25宗清理工作任务,完成清退清拆占地10处面积5230平方米;实施查违办案人员参与旁听庭审工作模式,加强查违工作指导督导;2019年全区累计拆除消化各类违法建筑85.7万平方米。(记者 方慕冰 通讯员 深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