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建章立制强化对巡察工作的规范与监督

发布日期:2018-05-08   来源:廉洁深圳

  印发《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制定《巡察信访件处理工作规定》、《巡察问题线索管理规定》……福田区委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建章立制,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用制度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规范责任落实。

  据了解,福田区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重要任务贯穿在巡察工作之中,先后印发《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中共福田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以及每轮巡察工作方案,总体部署全区巡察工作,明确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被巡察单位所应承担职责的具体范围、内容和基本要求,规定了履行职责的主要方式和方法,确保实现权责对应、各司其职的目标。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巡察机构管理,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运行,该区制定《巡察信访件处理工作规定》、《巡察问题线索管理规定》,规范巡察信访举报件办理程序、时限,明确问题线索的收集、确定、分类、处置。根据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的重要制度和廉政风险点,福田区制定《福田区政府采购领域巡察事项清单》,从采购内控、计划、招标、评标、验收等十一个方面严明纪律,督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此外,该区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落实、抓督查。该区结合实际,对巡察工作、程序、要求、纪律等进行规范、监督;根据《市委巡察机构抽调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区委巡察组全体抽调人员;并制定执行保密工作规定,进一步强化全体巡察组工作人员保密意识,遵守保密要求。在目前该区开展的两轮巡察工作中,均未收到巡察干部违反规定的投诉意见。(福田区纪委监委丨丨责任编辑 王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