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坪山区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坪山区建立“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专题汇报”制度,先后8次听取7个领域9个单位的整改汇报。组织开展3轮整改督查,综合运用听汇报、看材料、查作风、访现场、问成效、抓问责等“六步解题法”,对相关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问效,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提出“二次整改”督办意见38条。对个别整改不力问题,由区委巡察办核实并形成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针对整改不力典型案例,坪山区坚持以案为鉴提升整改质效。通过区委领导对问责单位“一把手”进行谈话提醒,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党组会上分别通报,向全区书面通报,向问题涉及的单位现场宣布问责决定等方式,给全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传导压力,把对个人问责决定的“一张纸”,变成对全区党员干部集体教育的“一堂课”。截至目前,相关单位针对整改督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制定、完善制度2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