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巡察工作部署安排,近日,八届罗湖区委第五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的2个巡察组完成对4个单位的进驻工作。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会前,区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区委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通报巡察工作任务并提出工作要求。
区委各巡察组组长指出,区委巡察组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开展政治巡察。重点聚焦党中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聚焦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公平和效率效益情况,聚焦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域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聚焦落实巡视巡察和审计、财会等监督检查指出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问题整改情况,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接受监督,要强化政治担当,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据了解,本轮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时间为7月中旬至8月中旬。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在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3年8月15日。同时,设立对巡察组的监督电话,号码为25666020,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8月16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进行监督。值班电话和监督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