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把巡察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具体化制度化

发布日期:2021-11-10   来源:廉洁深圳

  10月26日,七届深圳市委首轮巡察的8个巡察组全部完成进驻。与以往不同的是,在多个进驻动员会上,除了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还有一批特殊的参会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和行业代表。这是本届市委发挥巡察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的措施之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更好发挥巡视联系群众纽带功能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七届市委巡察全面铺开之际,深圳印发《发挥巡察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把巡察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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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七届深圳市委第一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


  坚持巡察为了群众,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


  扶贫领域骗取套现、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村霸”、涉黑涉恶“保护伞”祸害百姓,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利用职权向群众吃拿卡要……


  如今,这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都会被专门梳理出来,作为巡察重点。《若干措施》规定,巡察组进驻后,要认真梳理有关政策清单、项目清单和被巡察单位政务服务清单,聚焦上述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巡察发现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或事情虽小但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即拿出措施、马上就改,对反映具体、可查性强的相关问题线索应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快查快办,形成立竿见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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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深圳市委第一巡察组深入龙岗区粮食公司布吉储备库检查库存粮食的保管情况。


  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市委巡察办建立重点督办机制,通过台账管、专人盯、定期督等方式,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优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并对整改不力、群众反映仍然强烈的党组织优先安排巡察“回头看”。每年汇总、梳理、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巡察共性问题,通过发出《巡察建议书》等形式,推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与舆论监督、信访监督等有关部门的日常沟通,适时对群众在一段时期内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机动巡察,深入查找症结,短平快推动解决相关问题,特别是纠治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


   坚持巡察依靠群众,让群众参与成为常态


  推送网络宣传产品,让公众了解党的巡察政策、工作方针、典型案例,激发群众支持巡察、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在网上及时发布巡察动态,让群众知道有巡察、怎么向巡察组反映问题、向巡察组反映哪些问题……


  七届深圳市委首轮巡察中,巡察办积极探索群众乐于接受、便于参与、务实管用的方式方法,让“互联网+巡察”模式成为常态。为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各巡察组除了设立专门的邮政信箱外,还在被巡察单位及驻地设立若干联系信箱、联系电话,并开通电子邮箱和微信“二维码”,广泛接收干部群众反映的情况。根据《若干措施》要求,下一步,巡察办还将开通巡察网络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在巡察动员部署会后,集中公布巡察对象名单,统一向社会和群众征集问题线索。


  为了提高巡察的知晓度、透明度,《若干措施》规定,巡察组应视情况邀请被巡察单位有关管理服务对象和行业代表参加巡察动员会。在巡察民生领域或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单位时,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特邀群众代表作为监督员直接参与对某些民生问题的监督。


  各巡察组将根据被巡察单位特点,不打招呼,不定路线,通过调阅资料、召开会议、下沉调研等方式,面对面、问实情、访民意,既引导群众说真话、说心里话,也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基层负担。对于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巡察组建立跟踪办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梳理、分析和处理,让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对业务范围内的具名反映事事有回音。


   坚持巡察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标准


  “巡察效果怎么样,群众说了算。”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巡察工作及整改成效的根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巡察反馈情况、巡察整改情况向党内和社会公开的机制,以及群众评价巡察整改成效机制。


  按照规定,巡察反馈情况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尽可能提高群众知晓度。巡察整改时,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要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制定整改措施时,邀请群众参与或听取群众意见,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巡察整改后,要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及成效情况进行评价。涉及被巡察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利益的,要组织有关代表评价相关问题的整改成效。


  同时,巡察办还加强了对巡察组自身的监督,在公开巡察组联系方式的同时,公开对巡察组的监督电话。巡察结束后,将组织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对巡察组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评估打分,对于分数过低的及时约谈,有重大问题反映的,及时核实、严肃处理。


  “从实践情况来看,有效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或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监督,巡察就能取得良好效果,就会得到群众的认可。”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文件把发挥巡察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具体化制度化,将有力推动深圳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巡察监督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