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9-09-10   来源:深圳市纪委监委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现将我市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调研员李秀根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李秀根任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光明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调研员期间,先后9次收受某建设公司副总经理郑某所送礼金合计人民币8万元、港币3.8万元。2019年7月,市纪委给予李秀根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二、罗湖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谢震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6年10月至2018年7月,谢震华先后3次接受该院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林某邀请,携家属前往马来西亚、泰国、云南腾冲等地旅游,由林某支付旅游费用共计5.5万元。2019年1月,罗湖区纪委给予谢震华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三、南山区龙珠学校校长郭湖海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9月,郭湖海多次使用龙珠学校公务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涉及金额共计11163元。其中,郭湖海还在新疆、湖南等地使用公务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2019年7月,南山区委教育工委给予郭湖海党内警告处分。郭湖海于调查期间退赔了违规加油费用。

  四、盐田区工业发展公司原董事长许新辉未经批准举办庆典活动、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9月,许新辉任盐田区工业发展公司董事长期间,未经批准召集公司领导班子擅自决定举办公司成立34周年庆典活动。庆典活动结束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聚餐,并以会议补助名义给每位职工发放现金1000元。上述活动总支出8.65万元,其中发放补助6.1万元、会务费1.32万元、餐费1.23万元。许新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7月,盐田区纪委给予许新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有的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有的违规举办庆典活动、发放福利,有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有的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这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对党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体体现,作为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要求的实际行动,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中秋、国庆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教育提醒,坚决杜绝违规公款购买、收送名贵特产、特殊资源,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四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加强明察暗访,持续出重拳纠治,严查“节日病”。要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治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予以严肃问责,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化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