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浩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打高尔夫球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王浩收受某企业负责人所送礼品、礼金及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26.27万元、美元2万元;先后接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2018年至2021年,王浩多次接受2名企业负责人安排的打高尔夫球活动。王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王浩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罗湖区东湖街道二级调研员张翠红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8年,张翠红先后22次收受管理对象所送购物卡,折合人民币1.1万元。2021年12月,张翠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四级调研员黄晓椿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至2019年,黄晓椿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挂职期间,多次驾驶公务用车办理私事,并多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相关费用折合人民币28311.18元。2021年10月,黄晓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四、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原行政许可科科长张统旭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等问题。2019年至2020年,张统旭先后收受3名企业负责人所送高档酒水和购物卡,折合人民币1.3万元,并接受其中1名企业负责人的宴请。张统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9月,张统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五、龙华区科技创新局科创中心九级管理岗职员林飞翔工作流于形式导致财政资金损失问题。龙华区某创新型企业在将所租私人厂房第2层转租他人的情况下,于2019年6月以实际租用整栋厂房为由,向龙华区科技创新局申请“龙华区人才和团队创业房租扶持”项目资助。2020年4月,林飞翔到现场核实该企业经营和租用厂房情况,仅抽查第1层生产车间、第4层行政办公和研发区域后,就认定整栋厂房均为该企业实际使用,并作出申请材料与实际相符的结论,致使该企业违规领取房租扶持项目资助98.01万元。2021年12月,林飞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企业违规领取的财政资金被悉数追回。
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触碰红线必受查处。上述党员干部罔顾纪法,有的违规收受礼品,有的违规接受宴请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有的公车私用,有的工作不认真不负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反躬自省、防微杜渐,树牢规矩意识,绷紧纪律之弦,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政治本色。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对党员干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清醒认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危害,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工作,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统筹谋划,与时俱进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各项工作,毫不放松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享乐奢靡问题,以及违反疫情防控纪律、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