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纪委通报8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5-08-27   来源:南粤清风网

  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叶果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4年1月6日晚,深圳市城管局8名局处级干部违规接受由管理服务对象、某环卫企业负责人组织的聚餐吃请,聚餐花费2427元。副局长叶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局其他7名参加吃请人员被诫勉谈话。该8人补交应付的餐费。

  二、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执法队违反工作纪律和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规定的问题。2014年3月17日上午11时50分左右,平湖街道执法队杨新文、莫南、陈汉春、朱经林、郑锦香、李佳才等人未向单位请假,擅自脱岗,驾驶私家车到平湖社区湖南乡村大碗菜餐厅聚餐喝酒,相关费用由杨新文支付,下午14时40分后才陆续离开餐厅。杨新文、莫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汉春、朱经林、郑锦香、李佳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南山区南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邓建军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0年春节至2014年初,邓建军先后7次收受深圳市升阳升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尚某某所送购物卡面值人民币共计18,000元、贵州茅台酒3箱,邓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四、南山区城管局副局长杨敏违规收受礼金、虚报发票问题。2012年中秋节至2014年春节,杨敏先后收受深圳市升阳升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尚某某及公司部门经理尚某所送购物卡面值人民币11,000元、现金人民币5,000元;并通过升阳升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虚开发票,多次从粤海街道套取现金共计人民币30,000元。杨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五、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公路站站长刘伯通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4月,刘伯通工作期间多次驾驶车牌号为粤B962CF的公车到其子刘允诺租用的宝安区山语华庭小区5018号商铺处理私人事务。刘伯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监管科科长林景祥违规接受礼金问题。2014年1月春节前及2014年9月中秋节前,林景祥接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某分两次送出的两张面额各1000元、一张面额2000元、共值人民币4000元的三张天虹购物卡以及荞麦茶、月饼等礼品。林景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违纪款4000元。

  七、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保障部负责人罗汉辉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卡问题。

  2014年春节前,罗汉辉送给时任区住房和建设局局长曾钦两张面额均为3000元、共值人民币6000元的商场购物卡。2014年1月春节前及9月中秋节前,接受某物业公司副总经理王某分两次送出的两张面额均为500元、共值人民币1000元的商场购物卡。罗汉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违纪款1000元。

  八、深圳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综合处主任科员胡浩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8月、2015年3月,胡浩两次收受深圳某公司所送面值共12000元的购物卡。胡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