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6-01-28   来源:南粤清风网

  盯住“八个严禁” 严查顶风违纪

  ——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廉洁纪律典型问题

  近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紧紧盯住“八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回乡过年、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及时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问题。现将其中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原副局长张健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张健在2012年至2014年中秋、春节期间,先后3次收受深圳市某教仪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所送“红包”礼金共4万元。张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彭述平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8月,彭述平在厦门市参加公务活动期间,私自驾驶该公司公务用车陪同家人到鼓浪屿等景点旅游;2015年2月15日(春节前),彭述平在没有公务安排和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公务用车的情况下,私自驾驶该公司公务用车回湖北省荆州老家过春节。彭述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使用公车费用被收缴。

  三、清远市阳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黄海青挥霍公款用于私人接待问题。2014年1月至9月,黄海青在周末或节假日回清远市佛冈县老家期间,先后7次违规用公款宴请与公务无关的老同事和朋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黄海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四、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违规发放购物卡或现金问题。经查,该中心自成立起两年多时间里,违反财经纪律,没有及时足额上缴经营服务性收入及其利息收入,并违规套取公款,在元旦、春节前夕向全体工作人员发放购物卡或现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该中心副主任金群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五、罗定市附城街道办党政领导班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11月18日,附城街道办党政领导班子与罗镜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他人员共59人,借参观学习之名,在附城街道办饭堂公款吃喝,违反了不准同城超标准接待等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附城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卢录明,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周鸣,纪工委书记彭健波,罗镜镇党委书记叶长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附城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伍荣朝,党政办主任谭晓微,罗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沓世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上述5起典型问题均是在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下的顶风违纪行为,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我省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对“四风”问题言出纪随、从严执纪、一寸不让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持续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最近召开的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尤其强调要狠抓严管、确保廉洁节俭过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及其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带头崇廉拒腐,严格遵守“八个严禁”等廉洁过节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明查暗访,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快查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