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农林水管理中心主任傅新友等4人违规组织旅游活动问题。傅新友于2014年8月组织该管理中心副主任邓志军、消防队长王忠新和街道执法队副中队长刘欢雄等人及家属前往南昆山旅游;2015年11月组织该中心工作人员及刘欢雄等15名公职人员至汕尾海丰县扶贫慰问期间,组织泡温泉活动。以上两次活动费用由与其单位有业务往来关系的两家公司支出,共计花费24000元。2017年8月,傅新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邓志军、王忠新和刘欢雄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徐闻县城北乡大黄小学原校长陈耀宗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6年11月14日,时任校长陈耀宗向组织申报将于17日操办其子婚宴10桌。17日下午,陈耀宗在徐闻县城摆设10桌婚礼酒席,违规邀请单位教职员工26人参加并收取礼金共6300元。2017年5月,陈耀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