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5-12-29   来源:廉洁深圳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集中通报如下。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光明分局局长卢越非法占有单位财物问题。2014年3月至2015年7月,卢越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共计人民币96090.94元。其中2014年3月至10月,违反规定用公款人民币24500元租车供其个人使用;2014年3月至2015年7月,使用公款人民币48000元聘用司机为其开车;将公车加油卡和粤通卡用于其个人租赁的车辆和私家车,花费公款人民币23590.94元。卢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龙岗区南湾街道宝岭社区工作站站长谭健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1月,谭健采用虚报手段违规套取公款,用于2014年“五·一”假期组织社区工作站10名两委班子成员,到湖北武当山风景区等地旅游,共花费3.3万元。谭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缪智全、戴伟东、夏辉华等3名工作站副站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长王春山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1至2013年间,王春山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和购物卡,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为其支付赴四川旅游费用。王春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原局长曾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0至2014年间,曾钦在担任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所送礼金和购物卡。曾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生物谷建设办公室主任莫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5年至2013年间,莫鹏多次收受市消防局以及其他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和购物卡。莫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光明新区公明公路站站长刘伯通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4年4月,刘伯通工作期间多次驾驶公车到其儿子租用的商铺处理私人事务。刘伯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其违纪行为主要涉及节假日出行、旅游、人情往来等日常活动,说明我市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教训非常深刻。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汲取教训,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一、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作风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当前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管,防止“四风”反弹和“节日病”发生。

  二、广大党员干部要公私分明、尚俭戒奢,清廉、节俭过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严守纪律底线,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回乡过年、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带头落实廉洁自律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严执纪,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运用“一键通”“人人拍”等手段,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严肃问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市纪委、市监察局举报电话:0755-12388;举报信箱:深圳市纪委信访室、市监察局信访室。举报网站:www.szm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