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通报5起公安民警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警示、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2月26日,公安部党委通报了各级公安机关直接查处或配合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任继光及交警支队政委王亚平、消防管理局政委梁勇违规收受礼金。2010年至2013年,上述4人分别收受他人礼金,并多次发生在中秋、春节等节点且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王亚平、梁勇除收受礼金外,还多次支取“小金库”资金请客送礼。2015年7月,施志刚、梁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任继光、王亚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海南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张刚违规收受礼金礼品。2013年春节至2015年春节期间,张刚违反规定收受他人礼金、礼品。2015年10月,公安部纪委决定给予张刚党内警告处分。
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河西责任区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谦值班脱岗、携枪饮酒。2015年11月1日,张谦值班期间擅离岗位,携枪饮酒,被公安部暗访组检查发现。问题查实后,张谦受到留党察看1年和行政撤职处分。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分管刑侦工作副局长杨继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该分局当日值班领导、副局长毛靖波被诫勉谈话。
4.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报马坪派出所所长张建华违规接受宴请。2015年1月20日,根据区委政法委的工作安排,张建华到中石化阳泉分公司配合综治工作检查验收。检查结束后,张建华违规接受中石化阳泉分公司出资安排的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副局长王德智公车私用。2015年10月4日,王德智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公安部党委在通报中强调,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要以被查处、被通报的问题为戒,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和公安部纪委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纪检监察、警务督察部门要更加聚焦主责主业,积极会同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用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行为,对因不作为、慢作为等落实安保措施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严肃查处、严肃问责,真正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本警种、本地区公安队伍“四风”问题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严重反弹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公安部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