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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至2014年,何亚华在任西丽人民医院采购科科长期间,接受医药代表江某所送现金及购物卡共计人民币1万元,作个人使用。2016年4月11日,南山区纪委给予何亚华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个人简历:何亚华,男,1957年5月出生,籍贯湖南资兴,中共党员。2008年1月任南山区西丽人民医院采购科科长,2014年2月至今任基建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