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被开除党籍撤职降级

发布日期:2015-08-24   来源:深圳特区报

  420日晚,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钟宇军驾驶警车撞了一辆路边的宾利车后逃逸,此事引发广泛关注。昨日,事发4个月后,其上级部门市城管局对外公布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结果,即钟宇军违规驾驶警车,交通肇事逃逸,且存在酒后驾车嫌疑,予以开除党籍,并撤销副局长职务,降为副主任科员的处分。

  昨日下午,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通报表示,钟宇军,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一级警督,中共党员,现年49岁。钟宇军撞车后,市城管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局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初步核实,同时对钟宇军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之后对钟宇军立案调查。经过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报批等程序,现已完成调查处理工作。

  调查结果表明,钟宇军违纪事实涉及以下内容,一是违规驾驶警车。钟宇军在未经森林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同意及没有工作任务的情况下,未着警服,当时身穿横条纹T恤衫,驾驶警车。

  二是交通肇事逃逸。钟宇军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当场弃车逃逸,后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查实,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该起交通事故由钟宇军负全责,给予其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一万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并处以扣12分的处罚。

  此外,事发当晚,钟宇军参加了全国森林公安系统警务实战教官技能比武人员的公务接待,存在酒后驾车嫌疑,但由于钟宇军交通肇事后逃逸,未能取得其酒后驾车的直接证据。

  对此,市城管局认定,钟宇军身为中共党员、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领导干部,本应带头遵纪守法,但其知法违法,违规驾驶警车,交通肇事逃逸,且存在酒后驾车嫌疑,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对其从重处理,决定给予钟宇军开除党籍、撤销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职务,降低为副主任科员处分,并将其调离森林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