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融机构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规范情况怎么样?落实监督制度过程中,有哪些新问题新情况?”前不久,深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派驻五组”)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开展金融风险整治专项监督检查,一体推进金融风险防控和廉政风险防控。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关系发展和安全。为推动金融稳定发展,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督促加强金融监管和内部治理,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作为国内重要金融中心城市,深圳的金融中心指数多年排名全球前列。今年前6个月,深圳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15.8%,已成为经济增长的“压舱石”。为此,市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将金融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抓好落实。派驻五组聚焦完善金融反腐制度、强化科技监督力度、推动新兴行业监管等方面,推动构建“制度+科技+党建”三位一体的监督模式,打好金融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组合拳”。
“近年来新兴金融业态的大量涌现,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派驻五组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监管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问题,该组督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先后出台《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融资担保、典当行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多项文件,合理设权、规范用权,使制度、监督、执行协同推进、同向发力,压减权力寻租空间。为进一步规范金融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该组还推动成立地方金融行政处罚委员会,在全国率先建立“查处分离”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金融执法监督的规范化水平。
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派驻五组积极发挥深圳科技优势,推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优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监管信息系统、金融安全大数据平台等监管系统,并开发了信访回复智慧平台,探索更多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督效能。
“形成监督合力,离不开行业自律。”派驻五组负责人说,新兴金融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个别金融机构也出现内控制度不健全、风险意识薄弱、党建缺位滋生风险等问题,针对这些新情况,该组积极探索“党建+监管”模式,加强对市新兴金融行业党委的监督指导,持续督促加强新兴金融行业党的建设,在守住防范金融风险底线的同时守住廉政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