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派驻十二组:细化两个责任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2016-02-05   来源:廉洁深圳

  2015年,派驻十二组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推进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据了解,去年年初,该组督促市卫计委制定下发了《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班子、党组织“一把手”、纪检监察部门等的责任,并进一步制定了主体责任明细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在2015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卫生工委与直属单位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此外,该组协同市卫生工委制定了《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隶属基层党组织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评定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分工明细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反腐纠风工作任务明晰和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方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卫生计生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取得理想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