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针对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比较薄弱的情况,深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加强与驻在单位沟通协调,积极推动驻在单位机关纪委的建设。
一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派驻二组与驻在单位党委(党组)积极沟通,从下半年开始,双方商定在每月第一周召开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参加人员为驻在单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关纪委和派驻组全体人员。通过定期碰头交流,全面掌握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动 “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二是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力量。派驻二组指导市司法局成立机关纪委筹备组,配备5名专职干部,目前该局机关纪委成立工作已进入报请批复阶段。督促深圳国际仲裁院增设专职党委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配备党务纪检干部3名,充实了该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力量。
三是加大业务指导力度。今年以来,针对市司法局和交通局下属单位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派驻二组指导市司法局建立派驻纪委书记制度,向深圳监狱、强制戒毒所等下属单位派驻纪检干部,指导市交通局成立巡察检查组,对该局下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及时建章立制,有效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