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龙华区纪委监察委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落实《龙华区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派驻组按行业、系统划分监督范围,实现监督全覆盖。
《方案》要求派驻组要履行“五大职责”:一是监督检查驻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中央、省、市、区的决定、命令的情况。二是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三是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单位正科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四是协助驻在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是受理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据悉,龙华区纪委监察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派驻工作,目前已经成立了四个派驻组。(龙华区纪委监委丨丨责任编辑 王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