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代会精神书记谈 | 完善监督体制机制 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发布日期:2021-06-16   来源:廉洁深圳

完善监督体制机制 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宝安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贺远东


  宝安区纪委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立足职能职责,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完善监督体制机制,提升监督治理效能,为宝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纪法监督保障。


  一是持续深化改革派驻监督机制创新监督体制机制是加强党内监督,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宝安区纪委监委将在现有的“派出街道纪检监察组与街道纪工委立体整合”派驻监督模式上,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内涵式改革,在区教育、卫健、国资等重点民生领域单独设立派出纪检监察组,与局机关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联合办公,进一步融合监督力量,强化精准监督,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派驻(出)监督格局,积极把改革成效、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不断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执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腐败问题高发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宝安区纪委监委将积极探索“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机制,推进“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审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学校校长、医院院长等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持续纠治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严格监督执纪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提升。


  三是更加有力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是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的“有力武器”。宝安区纪委监委将继续着力深化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监督相结合,进一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拓展主体责任提示函,深化主体责任白皮书制度,扩大述责述廉范围,深入开展党内谈话,把日常监督落细落实,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促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