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代会精神书记谈 | 探寻腐败治理“社会化”拓展的有效路径

发布日期:2021-05-26   来源:廉洁深圳

探寻腐败治理“社会化”拓展的有效路径


罗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理主任 姚文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同时,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注重腐败治理“社会化”拓展,着力在推进企业廉洁合规治理上下功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一体推进“三不”的有力抓手,是深圳打造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洁治理高地的有机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们在推进腐败治理向社会化拓展方面作了探索。下一步,将结合市纪委监委的相关部署,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这项工作。


  一是构建“1+10”企业廉洁合规治理联盟。着力提升区内商事主体加入社会领域廉洁从业同盟的比例,加强区街联动,积极构建“1+10”企业廉洁合规治理联盟,“1”即成立一个全区性的企业廉洁合规治理联盟,“10”即全区10个街道均成立一个联盟分支机构,倡导更多企业廉洁合规经营。


  二是搭建廉洁合规治理交流平台。充分运用相关企业在开展廉洁合规治理方面的成功经验,适时举办企业廉洁合规治理论坛,让企业在一起充分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加强与相关高等院校的合作,探索制定“廉洁合规治理评价指数”。鼓励企业积极导入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将廉洁植入企业的文化土壤中,助力企业提高廉洁风险防控水平。探索推动廉洁合规法治化路径。


  三是完善奖惩机制确保企业廉洁合规治理取得实效。会同工信、科创等部门,开通援助服务热线,让企业能够在第一时间反映问题、获得援助。推动开展廉洁风险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防范对策。出台和完善一系列奖惩机制,推动廉洁合规经营治理融入企业治理、市场开发、项目管理等业务和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