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议汇|基层减负重在实效

发布日期:2024-10-17   来源:深圳特区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近期,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类似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本期“廉议汇”就该话题约请三位嘉宾进行讨论。

  孔德淇(广东广州 媒体人):当前,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过多过频、考核过杂过细脱离实际等现象在一些地区和单位较为突出,有的问题纠而复发,有的出现隐形变异新情况。

  形式主义的各种表现是“做法”,根源是“想法”出了偏差,在于政绩观错位,没有真正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披着各式“马甲”的形式主义,往往以“痕迹”论“政绩”,徒增基层工作负担,也降低了为民办事实效,严重败坏党风政风,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严重浪费资源影响发展,可谓危害深重、遗患无穷,必须坚决整治。

  吴一琦(广东东莞 职员):基层治理涵盖面广,千头万绪。为基层减负,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运用制度手段进一步明确基层治理权责。

  要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清单,科学规范“属地管理”,明确基层该干什么活、能办什么事、应担什么责,重点解决基层治理中职责边界不清、权责不一致、责能不匹配等问题,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

  雁君(四川成都 媒体人):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束缚手脚。基层减负重在实效,要紧盯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以改革精神和严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

  《若干规定》提出了一些“硬核”举措,比如切实精简文件、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规范借调干部等,必须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基层干部轻装上阵、一心一意抓发展,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变化、感受到成效。

  (整理:尹传刚)


轻装上阵 奋进实干

  ■ 清风扬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的关键所在。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事关服务群众、造福群众的实际成效。

  出台《若干规定》,再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上下联动,同题共答。要对照《若干规定》,认真检视存在的突出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同题共答,确保问题改到位。上级单位要多为基层着想,忧基层之所忧、解基层之所难,做到真减负、减真负,努力在减负实践中赢得干部群众点赞。

  建章立制,系统施治。要在建立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上下功夫,既要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现一个整治一个,更要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对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和清理,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轻装上阵,奋进实干。要把为基层减负与激励担当作为结合起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基层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要更加积极担当作为,将该担的责任担起来、该做的工作做到位,全力抓落实、促发展、创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