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与审计部门协作配合 贯通融合提高发现问题能力

发布日期:2024-06-0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记者注意到,近段时间以来,多地多部门在对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不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同审计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的有效路径,强化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推动形成反腐治乱监督合力。

  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审计部门协作配合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探索纪审同步,有效推进问题线索处置。在对部属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前,驻部纪检监察组会视情向审计部门介绍掌握的有关情况,并商请审计部门及时移交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审计要情和审计文稿。“处置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情况,也会及时通报给审计部门。”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举例说,在初核交通运输部某部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问题线索时,发现多与政策执行、资金分配管理、投资建设项目高度关联,考虑到该负责人临近退休,在与审计部门沟通后,列出了对该负责人开展离任审计重点关注问题清单。

  需要审计部门密切配合时,该纪检监察组一般采取调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或有关审计专报等方式,必要时邀请审计人员对审计报告、整改报告、各类专报等进行专业解读,或提供审计底稿以拓展问题线索。对明显涉及审计专业事项的,在初核启动时一并提出,适时提请审计介入。

  四川省纪委监委在与该省审计厅开展常态化协作和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对省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的界定、移送、处置和反馈等作了进一步规范。移送问题线索前,省纪委监委就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构成违纪违法、是否作为线索移送与省审计厅充分沟通;在开展审查调查过程中,就审计发现问题的事实认定和适用依据等情况进行专题会商;在给予处分处理时,综合考虑被审计对象所涉问题性质、影响、历史成因、应负责任等因素,既坚决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又妥善处置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

  为充分用好审计成果,四川省纪委监委与省审计厅共同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工作措施,派员参加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并参与拍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学习教育片,以案释法,加强对全省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将审计发现的问题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以案促改的重要内容,督促发案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并开展系统施治。

  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同流程,比如,提供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情况和重点关注问题,研判审计综合报告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等。同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巡视、审计和纪检监察专责监督间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机制,日常监督中注重关注审计整改不到位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及时推动管理部门强化职能监督查找监管漏洞,业务部门落实管理要求和风险防控措施,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标本兼治。

  广东省深圳市利用“巡”的权威性和“审”的专业性优势,巡察组聚焦“政治体检”、审计组聚焦“经济体检”,双向印证问题线索,强化贯通融合成效。在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中,该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同步对2家被巡察国企主要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巡察组和审计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共享信息资料,对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加强会商研判,巡察组将发现的审计业务问题交由审计组核实,审计组将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交由巡察组把握,共同发现企业虚增利润、违规投资、招标采购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同步实施巡察和审计监督,能确保发现的问题更加准确。”深圳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深圳市委印发关于建立“巡审结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在制定巡察规划、审计规划时,统筹制定每年“巡审结合”年度计划、每轮巡察“巡审结合”方案,根据巡察对象具体情况以不同方式开展联合监督,推动“巡审结合”机制程序更规范、方式更多样、融合更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