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曝光了一组案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四川省自贡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游开余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子女的经营活动谋利;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管理部原副主任路军违规投资入股贷款客户公司……从上述案件来看,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仍时有发生,还有少数党员干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不讲规矩、不守纪律、我行我素,利用手中职权大肆攫取不法经济利益。本期“廉议汇”就此话题邀请3位嘉宾进行讨论。
袁霄(广东深圳 公务员):当官发财两条道,脚踩两船迟早翻。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表面看是纪法意识淡薄,说到底还是理想信念不坚定。有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当官的风光和发财的实惠都想捞,有的甚至把当官作为发财的途径,最终违纪违法受到严惩。
无论是党纪还是国法,都对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这是因为,亦官亦商本质上是用权赚钱,不仅会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损害正常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更有甚者还会滋生腐败,破坏政治生态,祸患无穷。
邓海建(江苏南通 媒体人):我们常说,当官发财两条道。官道,讲的是政治,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保持平和心态,看淡个人进退得失,心无旁骛努力工作,为党和人民做事。”商道,追求的是利益,挣钱是最要紧的事。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
规矩越来越严,监管越来越实,任何“两头占”的投机,迎来的必然是“两头空”的下场。无论是自己“当老板”,还是亲人“搭便车”,秀的并不是经商的真本事,实际上还是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老把戏”。当官如果能恪守初心,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自然不会扮演“双面人”,也不会滑出轨,更不会被“利”字牵着鼻子走。
肖桂禄(广东深圳 政府工作人员):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问题发生,既要从严查处,深挖彻查,也要坚持标本兼治,打好遏制权力寻租的组合拳。
要牢牢抓住“权力”这个关键推进以案促改,从规范约束用权入手,紧盯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强化查办案件和警示教育的震慑效应。同时,要树牢“全周期管理”意识,将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于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治理中,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整理:姚龙华)
“戴官帽”就别想“鼓腰包”
■ 清如许
自古当官发财两条道。
《汉书·董仲舒传》中记载,“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唐代《唐会要》规定,“五品以上,不得入市”。明代《大明律》明令,禁止公、侯、伯、四品和四品以上官员以及其家属、仆人经商。说法不同,道理相通,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党员干部:“当官不要以钱为念,如果觉得当干部不合算,可以辞职去经商搞实业,但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还要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也就是说,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做官。想要两头占,必然两头空。
权力染上铜臭味,是最大的从政风险。那些信奉“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的人,极易沦为“两栖干部”,“前门当官、后门开店”,戴官帽同时鼓腰包。他们自以为是运“酬”帷幄、另辟“薪”径,其实本质上是以权谋私、以“权”食“利”,既是对权力的亵渎,也是对纪法的僭越。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既然选择成为人民公仆,就要心存敬畏、坚守底线、廉洁自律,不为财动、不为利诱、不走歪路,一心为公、一心为民、秉公用权,如此方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