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期“廉议汇”就此话题邀请3位嘉宾进行讨论。
梁雪君(广东深圳 职员):此次新规的出台,是党中央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生动实践,进一步织密了制度笼子,为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划出了红线。
“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牢记公权姓“公”不姓“私”,要一心为公、一心为民;要牢牢守住亲情关,切实抓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身边人,避免“全家腐”,才能带来“全家福”。
程星(广东深圳 公务员):“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家风建设是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更是一项重要议题。
把好“小家”才能管好“大家”,这既是对家庭负责,也是对党和国家负责。领导干部要在家风建设中起领头羊作用,首先管好自己,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干净做人、踏实做事,为家庭成员作出表率。其次要提高对家庭成员的约束标准,对家人严格要求、教育和管理,才能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
然玉(四川成都 媒体人):“堡垒往往是从内部攻破的”,不少官员恰恰是因为管不住家里人、身边人而被拉下水,直至坠入深渊。
此次新规的出台,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作出了系统性安排。以“个人事项申报”和“岗位禁业要求”为核心的约束机制,一方面有利于从源头切断权力寻租,在公职和私利之间筑起防火墙;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组织充分掌握情况,以全流程监管让一切置于阳光之下。
“治已病”也要“治未病”
■ 清如许
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
对领导干部来说,倘若规矩不立、自身不硬、家风不严,最终必伤自身、必害家庭、必损国家。
虽然从理论上讲,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并不必然导致腐败,但即便是合法经营,也容易给人留下“瓜田李下”的印象。更何况,在诸般违纪违法案件中,“夫妻档”有之,“兄弟联”有之,“全家腐”有之,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诱发的官商勾结、钱权交易、不当利益输送问题深为群众诟病。
甘蔗没有两头甜,当官发财应两道。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管理,精准治理“官商一体”问题,全面“打扫庭院”,防止“后院起火”,势在必行。
标本兼治,既要“治已病”,也要“治未病”。制定出台《规定》,目的就是针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亲属经商办企业这个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的制度安排,尽可能防患于未然。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定》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分别提出了禁业要求,对违反如实报告与禁业规定的行为给出了处理办法,形成了“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的“制度闭环”。让制度真落地,让规矩起作用,党风政风家风必将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