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议汇】揭下“烟票式”隐蔽性腐败的“遮羞布”

发布日期:2019-11-26   来源:深圳特区报

  据媒体报道,浙江恒风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仕宝,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烟票”、购物卡等礼品礼金,其中仅“烟票”就价值人民币52万余元。2019年4月,吴仕宝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不知从何时起,“烟票”“纸螃蟹”及购物卡、代金券等礼品礼券等,俨然成了腐败的通行证、行贿受贿的“遮羞布”。这股隐蔽性的收送歪风该如何刹停?本期“廉议汇”就此话题邀请3位嘉宾进行讨论。  

  江德斌(浙江台州 职员):“烟票”“纸螃蟹”及购物卡、代金券等,有着不菲的商品价值,动辄数千元、数万元之巨,且隐蔽性很强,不容易被发现,变现也简单,因而成为行贿受贿的“佳品”。对于此类隐蔽性腐败,纪检、司法部门经常采取措施予以打击,但是很难彻底根除,往往风头过后,又会死灰复燃。重拳出击才能揭下“烟票式”隐蔽性腐败的“遮羞布”。打蛇打七寸,打击“烟票”腐败,也需要抓住要害部位,想办法斩断其利益输送环节。“烟票”等礼品礼券只是一个媒介,需要通过整个交易流程的循环,最终才能实现利益变现。因此要盯牢商家,制定礼品卡管理规则,对发卡方和回收方进行严密监督,并时常搞突击式检查,通过财务、进销存的疑点摸查腐败线索,对涉事商家予以重罚。

  杨朝清(湖北武汉 高校教师):伴随着市场化进程,人情往来越来越商品化。“烟票”“纸螃蟹”及购物卡等,尽管打着礼券的幌子,却难以掩盖“遮羞布”下权钱交易和权力失范的本质。只有认清礼品礼券背后权力自肥的实质,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规则意识,将党员干部的自律自制和规则制度的外部约束力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避免礼品礼券泛滥成为权力失范的灰色地带,避免暗度陈仓的利益输送和权钱交易。

  雁君(四川成都 媒体人):受贿就是受贿,不管收的是赤裸裸的“实物”,还是看似“隐蔽”的“烟票”“纸螃蟹”及购物卡等礼品,其实都已经构成违规乃至违法。因此,在这方面的查处和追责上,也该与实物受贿和违规收取礼金行为一视同仁,决不能使一些人藏有侥幸心理。这种“软性”的违规送请现象的出现,其实也提醒我们的监督执纪应该与时俱进。纪检部门应该提前打好预防针,加大对相关线索的排查和有针对性的监督,避免其沦为公职人员不当迎来送往的“遮羞布”。

  (整理:谢仕亮)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