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君(四川成都 媒体人):辞去公职11年仍难逃“东窗事发”的结局,再次展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惩”的执纪刚性。类似的现象其实已经较为常态化,但类似的案例依然有放大解读的必要性。一方面,更多公职人员应该从中意识到,凡是踩踏底线,就必然要接受处罚,不能心存侥幸;另一方面,也敬告那些试图以辞职来规避风险的“问题”人员,违纪违法责任的追究不会因为辞职或退休就可以“豁免”,更不存在“失效期”。这等于斩断了一些人“投机”的退路。当然,对于离职或退休人员责任的追究,也倒逼离任审计等环节要继续严把关,彻底压缩“蒙混过关”的可能性,让责任追究更及时,如此更能提升执纪的效率。
戴先任(湖南常德 职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公职人员如果违纪违法,照样会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是兑现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承诺,是对腐败分子的“全线出击”“火力全开”。如此才能掐断腐败分子的“退路”,避免少数公职人员将离职或退休当成逃避责任“金蝉脱壳”的手段。当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职人员才不会有权力任性、权力寻租的机会,权力也才不会在公职人员离职后仍然具有较强的“辐射效应”及“余威”。这才是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关键所在。
叶祝颐(湖北武汉 中学教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离职不等于“成功上岸”,退休不代表“平安着陆”。离职11年和退休多年的官员被查,对心存侥幸,以为离职、退休进了“保险箱”的腐败分子,无疑是当头棒喝。查处离职、退休贪官不是反腐制度的初衷,完善制度建设才是问题的关键。前移反腐监管关口,对官员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管,既加强对在职官员的日常监管,又做好对离任官员的职后监管,对权力运行进行严格的扫描、杀毒,防止腐败分子带病提拔,带贪离职,带腐退休,显得迫切而必要。(整理:清如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