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议汇】党员干部须带头立家规正家风

发布日期:2017-03-28   来源:深圳特区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中国,自古就有“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说。很多时候,家规就连着国法,它们共同构成人们的行为准绳。

  家规乃立家之本、修身之要,是“述立身治家之法,辨正时俗之谬,以训子孙”的法宝。从孔子对孔鲤的“庭训”,到诸葛亮《诫子书》、陶渊明《责子》,再到《朱熹家训》,可见一斑。家规严不严、家风正不正,不仅关系家族的荣辱兴衰、家庭的幸福与否,还直接关系公民的文明素质和国家的文明程度。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智慧,家规必不可少。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家规不严、家风不正,行为便容易失范,以至触犯党纪国法。从许多案例来看,不少官员的腐败呈现出家庭式、家族式特点,“夫妻档”“父子兵”“兄弟连”的腐败闹剧频频上演,其中,家规不严、家风不正是一个重要诱因。

  党员干部须带头立家规、正家风,筑牢反腐败的第一道防线。要充分传承和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深入挖掘和弘扬家庭或家族中向善向上的家规家训家风,对照党纪国法,根据自身家庭或家族的实际,制定约束力强、可行性大的家规家训,以有形的家规带动无形的家风,使自己和家人行动有指南,做事不踩底线、不碰红线。家风正、民风淳、政风清,整个国家和社会都将因此变得更文明、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