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永善县黄华镇甘田村“成功制止”一起为老人办的80岁寿宴。原本该是孙男娣女、亲戚朋友好好团聚,共沾长寿喜气的事儿,却不想被当地村干部给搅黄了。而且,新闻通报的字里行间,透露着把办寿宴当成“敌情”来对待的意味:“聚集了近80名村民”“一副要大办一场的气势”“接到举报”“成功制止”“认识到乱办酒宴这一陋习的不良影响”等。本期廉议汇就该话题约请三位嘉宾进行讨论。
蒋璟璟(四川成都 媒体人):无理阻止群众办寿宴,竟还当作反腐成绩拿来通报吹嘘一番,如此凑数式反腐令人啼笑皆非。可以说,此举本质上与反腐毫无关系,而是随便找个由头对民众合法权益进行粗暴干涉。其之所以荒诞,一则在于弄错了相关反腐规定的适用对象,将对官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套用到普通村民身上,甚至还有扩大化、变形化之嫌疑;再者,所谓“凑数式反腐”牵强附会,严重消解了反腐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最终会伤害反腐工作本身。反腐,终究是要对自己负责,而不是做做样子敷衍应付。
郭雪岩(江苏徐州 职员):即使村规民约有这方面的规定,那也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需要提倡红白喜事小型化,却不应该不许村民给老人办寿宴。任何事情都需要一个表达的出口,老人80岁,为了祝贺老人健康长寿,为了表达晚辈的孝心,办个寿宴也是人之常情,也是一种纯朴的民风民俗。而且,给父母办寿宴的时候,邀请的基本上都是自己的亲属,很少有邀请邻居的。这何尝不是一次亲人之间沟通交流的好机会?遗憾的是,一些地方却把禁止铺张操办宴席的对象指向了普通群众。这是一种极端的、粗暴的、没有人情味的社会管理模式。即使针对群众铺张浪费,那也只能是做工作进行引导,而不是去“执法”。“禁止80岁老人办寿宴”的规定该寿终正寝了。
杨朝清(湖北武汉 高校教师):作为一种生命仪式,寿宴具有庆贺生日、分享喜悦、情感表达的社会功能。只要符合公序良俗,普通老百姓举办寿宴无可非议。那种对普通老百姓正当权利进行侵犯的做法,其本质就是一种权力失范和权力任性。即使打着所谓“村规民约”的旗号,也不能居高临下、粗暴生硬地制止八旬老翁的寿宴。说到底,村规民约是一种柔性的社会契约,通常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如果村规民约缺乏社会基础,难免会遭遇民意反弹。移风易俗即使初衷良善,也要注重方式方法,坚持程序正义。因为权力一旦缺乏边界意识和规则精神,就有可能侵犯民众的正当权利。(整理:谢仕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