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议汇】紧握党纪“戒尺” 画好人生“方圆”

发布日期:2024-06-1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可以毫不讽刺地说,直至我被留置后,办案人员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递给我,带领我一起学习时,我才知道条例还有2003版、2015版、2018版的区分……”近日,有媒体披露了四川省宜宾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高泽彬忏悔书的内容。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弱化是不少干部迈向贪腐深渊的重要原因。本期“廉议汇”就该话题约请三位嘉宾进行讨论。

  肖桂禄(广东深圳 政府工作人员):纪律严明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纪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事小而姑息,不因权大而破例,“破纪”必然要受到严厉惩处。对此,任何党员干部都不要心存侥幸。

  纪律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党员干部只有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才不至于迷失方向、误入歧途,才能在实现人生价值的路上行稳致远。

  江德斌(浙江台州 职员):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要把纪律规矩立起来,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把党的纪律这张大网织得更紧更密,实现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党规党纪的重要性,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抓纪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形成有效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陈小霞(广东深圳 政府工作人员):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保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障。

  党的纪律是每名党员干部的行为“戒尺”。所有党员干部都必须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握党纪这把“戒尺”, 画好人生“方圆”,努力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好干部。

  (整理:庄媛)  


多念“紧箍咒” 常敲“警示钟”

  ■ 清心语

  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结果从无知发展为“无畏”,最终违纪违法沦为“阶下囚”,令人唏嘘。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认真学习党的纪律规矩,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唯有学深悟透,才能笃信躬行。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进一步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用党规党纪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持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纪律定力的形成不在朝夕,而需久久为功。一方面,要细化教育内容、创新形式载体,着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确保学习不间断、热度不减退、效果不打折;另一方面,要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多念“紧箍咒”、常敲“警示钟”,将党纪学习教育抓在经常,使之成为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长鸣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