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骨子里,我喜欢文艺的浪漫、自由、放纵,所以人生轨迹离经叛道,从不规规矩矩。”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海盛严重违纪违法案。黄海盛以“文化人”自居,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经营字画,将商人老板变成自己的“客户”,从破纪走向破法,直至堕入犯罪的深渊。现实中,像黄海盛一样打着“名人”“专家”“学者”等人设行贪腐之实的例子并不鲜见。本期“廉议汇”就该话题约请3位嘉宾进行讨论。
王言虎(北京 媒体人):黄海盛披着“文化人”的外衣,大行贪腐之实,这让人想起之前落马的光大集团原董事长唐双宁。这名前央企高管自诩“擅长诗歌、书法,略通金融”,在落马前留下大量“墨宝”。不论是黄海盛还是唐双宁,他们的落马都表明,如果一名干部守不住正道直行、清白廉洁的底线,再怎么包装美化自己,最终都会露出马脚,沦为阶下囚。“文化人”不是装出来的,更不会成为贪腐分子的“免责牌”。
吴一琦(广东深圳 职员):“艺术”不是腐败的遮羞布。为了满足一己私欲甘于被“围猎”,拿文化人设遮盖自己的贪腐行为,败坏的是党员干部的形象,影响的是群众对公权力的信任,污染的是党风政风,毁掉的是自己的前途。对此,党员干部要慎思之,明辨之。同时,有关部门要从制度建设层面入手,精准整治类似“雅腐”行为。
苑广阔(广西桂林 自由职业):官员中有“文化人”,“文化人”中也有官员,这都很正常。但不正常的是,一些官员刻意利用“文化人”的身份,借公权力沽名钓誉,满足自己的贪欲,最终触犯党纪国法,锒铛入狱。
近年来,这方面的例子颇有一些。比如有官员喜欢摄影,于是有人投其所好,送上昂贵的摄影器材;有官员喜欢文学创作,于是有人公款购书,让官员中饱私囊。打着“文化人”的名义贪污受贿的官员,最终也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领导干部可以培养个人兴趣爱好,但是一定要守住为官和做人的底线,不能逾越党纪国法的红线。
(整理:尹传刚)
揭穿“雅腐”的画皮
■ 清风扬
案例中,黄海盛顶着“文化人”的头衔,打着“艺术”的幌子,经营书画,大肆敛财。显然,他追求的并不是艺术,而是以艺术之名,行贪腐之实。
现实中,“黄海盛”们十分清楚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但在贪欲面前,心存侥幸、自欺欺人,心为物役、利令智昏。而“围猎者”们愿意持金购买,看中的不过是其手中的权力。以购买书画作品等为名进行利益输送,实际上等于变相行贿。这套“障眼法”,难逃权钱交易实质,难脱党纪国法制裁。
当“艺术”成为一种权力寻租道具,则既污染了艺术,又败坏了官德。须知,艺术从来不是权力寻租的“安全门”。权力寻租无论以何种面貌出现,都是腐败。
只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揭穿“雅腐”的画皮。制度层面需精准发力,有效管住那些打着艺术旗号以权谋私、沽名钓誉的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千万莫要沉溺于“名人”“专家”“学者”人设中追名逐利。要怀着一颗敬畏之心履职尽责,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面对纷繁诱惑时,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正心明道、怀德自重,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