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 村里土地被他当成提款机

发布日期:2022-04-1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我自以为通过这种手段收取钱款,没有侵犯到老百姓的权益……”回顾自己违纪违法的心路历程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张村村原党支部书记郑建声泪俱下、懊悔不已。

  曾经的郑建头脑灵活干事麻利,是村民眼里的能人2008年,郑建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不久后,张村村废弃窑厂土地要进行复垦。因地块涉及村民纠纷,郑建在该工程承包老板的请求下,协助做好了政策处理,促成了项目顺利结项。老板为感谢郑建的帮助送上5000元现金,郑建在稍作拒绝后收下。

  送上门的现金让郑建对手中的权力产生了新的认识。据郑建交代,收钱时他心中也忐忑,几天都睡不好觉,但想想这是协助做好政策处理的正当收益,很快便心安理得了。

  自此,郑建便把协助政策处理作为自己的敛财方式。2015年,张村村实施以奖代补土地整理项目,郑建心里清楚,土地整理的关键是流转,作为村内的一把手,在中将起到关键作用,于是他坐等老板上门。

  没多久,老板占某就找到郑建请求协助,并承诺事成后必有重谢,郑建答应全力协助做好政策处理工作,占某最终成功承接了该项目。项目完工后,郑建也收到了占某送的40余万好处费

  此后,郑建继续寻找村内适合整理开发的土地。2016年年底,在郑建的推动下,村里的另外几个项目也成功立项,郑建共收工程老板好处费”85.24万元。

  收的多了,郑建心里也越发不安。为掩人耳目,他通过让老板将钱款转到自己胞弟的账户、现金交易、直接替自己偿还欠款、向工程老板借款等多种方式收受贿赂,掩盖其违法犯罪事实。

  20217月,郑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衢江区监委留置。在铁证面前,郑建思想防线彻底瓦解,交代了自己违纪违法事实。

  经查,郑建因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好处费,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2110月,郑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12月,衢江区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郑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我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本应从严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纪法规,恪尽职守,为群众排忧解难,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但我却置党纪法规于不顾,以协助政策处理的名义,赤裸裸收取和索要钱物,触碰了纪法红线,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郑建在忏悔书中写道然而此时才真正开始反思自己、检视自己,为时已晚。浙江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