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老李是某单位党委书记,临近退休年龄。岁末年初,党委领导班子要召开民主生活会,他心里犯了嘀咕:自己就快要退休了,会上如果直接指出其他班子成员的问题,可能会得罪人,要不要说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走个过场呢?
【“纪律君”如是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均对党委(党组)书记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八条规定,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明确,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作为党委书记,老李只要还在任,就是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要自觉承担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面对即将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他应当坚决摒弃“老好人”思想,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刀刃向内,开诚布公指出问题,不搞一团和气。
相关案例
2014年7月,某公司为取得厦门市翔安区吕塘社区约350亩虾池的承包经营权,通过时任社区党总支委员洪某向多名居民代表行贿。随后,在接到相关举报电话的情况下,社区仍然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投票确定该公司中标。为尽快开展后续工作,公司又送给洪某等社区干部各5万元,送给社区党总支书记董承辉2万元(主动退回)。在案件发生期间,董承辉虽意识到可能存在行受贿问题,但他没有进行核实、教育、提醒,也没有向上级组织报告。在有关部门对案件启动调查后,他仍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没有对有关干部、党员进行廉洁提醒、教育,也没有监督有关人员进行整改。2017年3月,董承辉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延伸阅读
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对象,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主体。党委(党组)书记作为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一把手”,对所在地区、单位的政治生态影响深远,更要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