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身边】干扰巡视巡察,违反政治纪律!

发布日期:2017-08-14   来源:深圳特区报

  【纪律在身边第100期】干扰巡视巡察,违反政治纪律!

  

  漫画: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纪律君收到一个外地网友小鲁的留言:他们单位最近正在被市委巡察组巡察,由于单位有些历史遗留问题,局党委书记老蒋担心事情被揭开,于是安排他去请巡察人员吃饭拉关系套情报,被拒绝后,又让他去巡察组驻地盯梢,看谁去反映情况,谁被叫去问话。小鲁感觉这样做不合适,但不知要怎么处理。

  “纪律君”如是说

  巡视和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小鲁所在的单位拉拢、监视巡察组,已经构成了对巡察工作的干扰和对抗,也是对我党方针政策的拒不执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三)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对照条文,小鲁和老蒋的做法都已经构成违纪。对于两位而言,及时收手才是上策。

  相关案例

  2014年9月,山西省某县委接到了关于山西省委巡视组即将进驻的通知。该县委书记在安排巡视组进驻准备工作时竟强调“要能保证举报箱的位置在监控可视范围内”,以此掌握举报人和举报情况。10月中旬,省委巡视组按时进驻该县开展巡视,该县公安局把县委和信访局附近的2个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2个举报箱,并安排人巡逻值守县宾馆的举报箱。后来,省委巡视组根据群众反映到实地查看,发现这一情况后,责令该县委立即改正。该县委书记擅自安排将巡视组举报箱置于监控探头可视范围内,影响了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检举权,干扰了巡视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受到严肃处理。

  延伸阅读

  执行力是战斗力的基础。我党从最初的50多名党员一步步发展到现在的8800多万名党员,一方面靠的是理想信念,另一方面靠的就是强大的执行力。随着组织的发展壮大,执行力建设也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一环。因此,《条例》在政治纪律一章中专门对此加以规定,目的就是用纪律的方式保障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能够得到贯彻执行。但现实中,却有个别党员拒不执行。究其原因,有的是因为无知,有的是因为自大,更多的则是因为心中“有鬼”。就如开篇提到的老蒋,为了遮丑而干扰、对抗巡察,本想逃避问题,结果是错上加错。所以,认认真真执行政策,老老实实做人做事,有错就及时改正,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