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身边】突击提拔干部要担什么责任?

发布日期:2016-06-06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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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随着换届的临近,区属某局李局长即将退居二线。由于前一阶段有人调出或者提拔,局里一下子空出了几个科级干部的岗位。为了赶在自己离任前把这些跟随自己多年干部的级别问题解决掉,老李打电话给分管人事的副局长老刘,跟他商量尽快搞一次竞争上岗,程序方面可以“三步并作两步”,予以简化。面对这个任务,老刘蒙了,从情感上他当然希望局里的干部能顺利晋升,只要选的人德才兼备,早点提拔不仅对个人好,还能提高队伍的积极性;但从规定上讲,在这个敏感的时间点提拔干部显然不太合适,况且干部人事程序怎能随便简化呢?

  “纪律君”如是说

  老李和老刘商量的这件事,事实上就是突击提拔,属于违规用人行为的一种。这种提拔,看似既关心了干部,又盘活了队伍,但由于夹杂了私心私利,往往是提了不该提的人,毁了队伍坏了风气。因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再强调,要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的严格选拔、严格监督上。具体到这一点,主要有下列三项规定。

  今年初,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第七条规定,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则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因此,老李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不能简化干部任用程序,更不能突击提拔干部。分管人事的老刘自然应当及时劝阻。否则,即便是走了程序,事后一经查实,非但提拔无效,他们还要被追究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

  相关案例

  2013年6至7月,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湖北省进行巡视时,接到关于武汉市委宣传部原部长在离任前违规突击提拔干部问题的举报,遂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湖北省委。湖北省纪委、湖北省委组织部遂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对此进行调查核实。省纪委、武汉市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最后,3名负有相关责任的领导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及到的19名干部都被降为原职,工资降为原级。

  延伸阅读

  最近,“突击提拔”这个词又热了起来。上周五,中央纪委网站公布中央第九轮巡视首批结果,“违规用人”、“突击提拔”、“带病提拔”等又成热词。中央巡视组向有关单位反馈巡视情况时提到,一些单位存在突击提拔干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等问题,有的地方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违规用人问题突出,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进度缓慢。在全国县、乡换届的大环境下,这次反馈也显示了中央对干部人事问题的重视程度,以及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在进一步加大。在省、市层面,也分别成立了换届风气专项巡视组和换届风气巡察督导组,对换届工作进行巡视、巡察。因此,无论是于公还是于私,“老李”们还是要摆好心态,不要陷入“离别腐败”的陷阱。(深圳特区报记者 任琦 通讯员 王保红)